东北网3月4日讯 3日,记者从哈尔滨市国资委获悉,哈市正式发布了本级试点企业2007年度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实施意见,这标志着哈市正式启动实施国有资本收益,哈药集团、哈空调股份、哈量集团、东轻公司四户企业作为试点企业,将按照规定对2007年企业国有股权收益及时按比例上缴哈市财政。
据悉,哈市将适当增加试点企业,扩大国有资本收益收缴范围。
责任编辑:张昭
东北网3月4日讯 3日,记者从哈尔滨市国资委获悉,哈市正式发布了本级试点企业2007年度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实施意见,这标志着哈市正式启动实施国有资本收益,哈药集团、哈空调股份、哈量集团、东轻公司四户企业作为试点企业,将按照规定对2007年企业国有股权收益及时按比例上缴哈市财政。
据悉,哈市将适当增加试点企业,扩大国有资本收益收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