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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家庭暴力投诉量去年降8.1% 首次实现下降
2008-03-06 23:06:03 来源:东北网  作者:任克奇 高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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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6日讯 ( 任克奇 记者 高长利 ) 记者从省妇联了解到,2007年省妇联受理家庭暴力投诉868件,比上年下降了8.1%。这是自1996年以来我省家庭暴力投诉量首次下降。

  加快推动立法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供法律保障

  针对家庭暴力问题比较突出的实际,省妇联去年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向省人大提出立法建议,在全国率先出台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后,省妇联积极推动省人大及时出台了《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该办法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方面实现了突破。两部法规的出台,使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有法可依。

  加大法制宣传教育,营造维护妇女权益的浓厚氛围

  自2006年以来,省妇联通过培训骨干集中宣传、利用纪念日重点宣传、借助媒体广泛宣传、开展竞赛深入宣传等方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连续两年开展以保护妇女权益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年”活动,提高了各级政府维护妇女权益的意识。

  近年来,我省共举办妇女普法骨干和维权志愿者培训班300余期,40000多人参加培训;150多万人参与“妇女学法网上行”活动;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妇女法律知识竞赛20余次,50余万人参加了竞赛;省妇联编印与妇女权益相关法律知识宣传资料21万余册发放到家庭。

  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筑网行动,切实保护妇女权益

  为落实黑龙江省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我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公安、检察、司法、民政、妇联等部门联手构筑纵横交错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网络。全省公安机关建立“家暴110”报警中心、投诉站773个,共接警、出警23000余次。各级法院建立妇女维权合议庭182个,有142名妇女干部担任陪审员,共审理家庭暴力案件1200余件。

  截至目前,我省各市地及部分县(市)民政部门已建立家庭暴力庇护机构21个,救助受暴妇女100多名。各级司法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妇女工作部,为500余名受暴妇女提供法律援助。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