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9日,国家环保总局局长专题会审议通过了拟命名的“国家生态市(区)”和“第六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名单。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并监督生态市(区)和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现对2个拟命名的“国家生态市(区)”和69个拟命名的“第六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在国家环保总局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2008年3月10日至2008年3月20日。
二、公示期间,国家环保总局接受反映对拟命名地区环境保护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
电 话:(010)66556306(兼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 编:100035
电子邮件:shengtaichu@yahoo.com.cn
三、拟命名的“国家生态市(区)”名单(2个)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
江苏省:太仓市
四、拟命名的“第六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名单(69个)
北京市:门头沟区、怀柔区
天津市:宁河县、汉沽区
河北省:文安县、蔚县、涿鹿县、秦皇岛市北戴河区、灵寿县、正定县
山西省:沁源县、左云县、朔州市平鲁区
内蒙古:宁城县、突泉县
吉林省:九台市、农安县、榆树市
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哈尔滨市阿城区、北安市、桦南县、集贤县、绥滨县
江苏省:灌南县、灌云县、淮安市楚州区、淮阴区、丹阳市
浙江省:舟山市、舟山市定海区、舟山市普陀区、岱山县
安徽省:祁门县、休宁县
福建省:东山县、明溪县
江西省:南丰县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濮阳市华龙区、孟州市、范县、南乐县、西峡县、修武县、鄢陵县
湖南省:新宁县、绥宁县
广西区:北海市、合浦县、临桂县、荔浦县、平乐县、昭平县、大新县、崇左市江州区、横县、宾阳县、蒙山县
四川省:珙县、金堂县、丹棱县、洪雅县
贵州省:绥阳县
云南省:澄江县
陕西省:太白县、礼泉县、宜君县、宁陕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