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10日讯(记者 高长利) 中国经济综合竞争力研究中心10日发布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的最新经济综合竞争力评价结果:2006年,上海、北京、广东继续蝉联三甲,黑龙江省列第十三位。在全国省域可持续发展、全国省域产业经济、全国省域科学和谐发展等竞争力排名中,我省均处于全国上游,分别为第六位、第七位和第六位。根据评价结果,2006年全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处于上游区的依次为:上海、北京、广东、江苏、浙江、山东、天津、辽宁、福建、河北;排在中游的依次为:河南、内蒙古、黑龙江、湖南、山西、安徽、湖北、四川、吉林、江西;处于下游区的依次为:陕西、新疆、重庆、广西、海南、青海、宁夏、云南、甘肃、贵州、西藏。在全国省域发展环境竞争力排名中,上海、广东、北京居前三位。处于上游区的其余省、市、区依次为浙江、江苏、天津、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北。该项竞争力评价指标包括基础设施竞争力和软环境竞争力。
在全国省域可持续发展竞争力排名中,内蒙古、辽宁、山东居前三位,我省列第六位。省域可持续发展竞争力评价指标包括:资源竞争力、环境竞争力和人力资源竞争力三个指标。2006年全国各省级行政区可持续发展竞争力处于上游区的依次为内蒙古、辽宁、山东、浙江、北京、黑龙江、江苏、山西、天津、福建。
在全国省域产业经济竞争力排名中,2006年处于上游区的依次为山东、广东、江苏、上海、浙江、北京、黑龙江、内蒙古、新疆、天津。其中,我省列第七位。该项评价指标包括:农业竞争力、工业竞争力、服务业竞争力和企业竞争力。在全国省域科学和谐发展竞争力排名中,浙江、天津、上海居前三位。该项评价指标包括:发展方式竞争力和协调发展竞争力。2006年全国各省、区、市科学和谐发展竞争力处于上游区的依次为浙江、天津、上海、新疆、山东、黑龙江、江苏、福建、北京、河北。其中,我省列第六位。全国经济综合竞争力研究中心所建立的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指标体系是目前国内指标最多、体系比较完整的评价体系,力求对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提供一个比较科学合理的评价。中心每年定期向社会发布有关全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产业经济和企业竞争力等竞争力问题的综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