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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住宅工程实行分户验收 未通过不得交付
2008-03-18 13:47:41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孙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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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18日讯 您购买的房屋尺寸是否存在偏差?地板、墙面是否平整?门窗是否透风?油漆质量是否合格……以后市民所购买的新竣工住宅除了要过竣工验收和质量验收关外,还要进行每套房子的分户验收。17日,记者从质量监督部门获悉,今年起,我省将全面推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用。

  据悉,近日,省建设厅下发了《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监督管理的意见》,并指出,今年所有新建住宅工程都要实行100%的分户验收。这就使得住宅在交付使用前,除了要过竣工验收关、质量验收关外,还要过分户验收的关,为住宅质量又增添了一道安全之门。

  据介绍,分户验收就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施工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按照国家、地方验收规范、标准,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进行的专门验收,并在分户验收合格后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要求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组织施工单位和物业公司,以户为单位,对每一个房间、公共部位进行全数检查和验收。它是竣工验收和质量验收的补充。也是现阶段有效缓解和解决有关问题的一种较好办法,通过分户验收工作的开展、落实,加强工程质量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提高住户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满意度。

  在分户验收时,对每一套住宅内涉及的内容要逐一验收,并将验收情况填入《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表》相应栏目内,最后由建设单位代表填写“综合验收意见”。验收项目主要有十个类别,包括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室内空间尺寸;门窗制作、安装质量,细木、油漆质量;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卫生间、厨房等防水工程质量;采暖系统安装质量;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室内燃气工程安装质量;楼层公共部分工程质量;其他如烟道等。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