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妻子在道外区人行道上行走,被楼上掉下来的广告牌匾砸伤。请问,责任究竟该由谁承担?林先生
律师解答: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可以要求物业部门和牌匾所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宋巍
编辑同志:
我妻子在道外区人行道上行走,被楼上掉下来的广告牌匾砸伤。请问,责任究竟该由谁承担?林先生
律师解答: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可以要求物业部门和牌匾所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