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4月1日电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按照《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体育与健康课程体育考试实施方案》(黑教体[2007]8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将增加项目,增加分值。
增加项目后考试项目为4项: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标准体重(台阶试验指标)、握力/标准体重和坐位体前屈。
体育考试成绩总分由原来的30分增加到40分。具体标准为:身高/标准体重6分、肺活量/标准体重(台阶试验指标)14分、握力/标准体重10分、坐位体前屈10分。
免考有两方面规定:对丧失运动能力的身体残疾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免考申请表》,上报市高中招生体育考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组织专家统一进行认定,认定合格后,按黑教体[2007]88号文件要求,将体育总分计入升学考试总分;伤病免考体育的学生,需持县以上医院的诊断书,申请书要有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字,并填写免考升学表,经学校核准,体育教师、班主任、校长签字后,考试时上交到市高中招生体育考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认定后,按黑教体[2007]88号文件要求,将体育总分计入升学考试总分。
新举措还包括采用智能型体育测试器材,避免人为因素,保证考试公平、公正,成绩当场公示,便于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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