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日讯 ( 邵华 阚喜刚 记者 印蕾 ) 4月1日是西方“愚人节”,七台河市勃利县消防大队的官兵们也被“愚”了一回,他们连续8次接到同一人用同一电话号码谎报火警。根据我国《消防法》第47条规定,谎报火警,处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
4月1日上午10时09分,勃利县消防大队119火警台接到一中年男子报警称勃利县看守所发生大火,接警员凭着多年的工作经验根据报警者的描述、语气判断可能是假警,但勃利县消防大队仍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出动两台消防车,9名指战员赶赴看守所,同时迅速与看守所取得联系确认情况,看守所方面否认发生火灾,并表示将在本单位进行一次检查,以便核实情况。10时18分,到场的消防官兵经过细致检查确认看守所及周边建筑设施均未发生火灾,确认该男子谎报火警。
接着该人连续使用同一电话号码反复7次拨打119,继续谎称勃利县看守所发生火灾。鉴于该男子的行为已经扰乱了正常的执勤战备秩序,勃利县消防大队大队长刘耀民随即致电男子劝其停止违法行为,但该男子竟要求“119”为其交纳30元手机费,且态度野蛮。鉴此,勃利县消防大队迅速向县政府、县公安局汇报。
勃利县公安局采用技术手段获取该电话号码属地为佳木斯市桦南县,机主为女性,电话信号活动于勃利县双河镇泰安村附近,电话记录显示,当日,该男子不仅连续8次拨打119,还多次拨打120。县公安局协同消防大队一面迅速与双河镇派出所取得联系,查找该电话号码的使用者,一面迅速赶赴双河镇泰安村,最终,办案人员将谎报火警的米某抓获。经查,米某系男性,42岁,属于“两劳”释放人员,并有过骚扰110被拘留的案底。对其违法行为,米某供认不讳。最终,米某被依法治安拘留10天。
消防部门提醒广大群众,火患无情,消防部门的防、灭火责任重于泰山,人员、车辆、器材装备资源有限,每天都处于高度备战状态,如因假警和骚扰电话而影响正常的灭火和社会抢险救援,后果不堪设想。虚报火警不仅是一种损人不利己的不文明行为,也触犯了法律,根据我国《消防法》第47条规定,谎报火警的,处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