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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开展交通整治行动 超速50%吊销驾照
2008-04-02 18:59:04 来源:东北网  作者:李进胜 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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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2日讯 ( 李进胜 记者 雷蕾 ) 记者今天从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了解到,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自4月1日至6月30日,全国开展高速公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超速50%以上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据了解,此次高速公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前,交警部门将对全体参战交警进行一次包括有关法律法规、路面执勤执法规范、车辆牌证识别、恶劣天气交通管制、突发事件处置、交通安全宣传、典型经验介绍等方面知识的全面培训。要大力推行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并有重点地加强对民警的培训,同时对高速公路交通标线、限速标志进行全面排查,通报给交通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企业。针对冰雪灾害天气对高速公路交通设施造成的损毁和影响,会同交通、安监部门联合开展危险路段排查,建立公路危险路段档案。

  政治行动期间,交警部门将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管控,严格执行24小时勤务制度,充分利用公路监控系统、测速设备、车载摄像、照相设备、巡逻车喊话等现有科技装备和手段,以及利用收费站发卡计时等方式,扩大管控面。依托收费站、服务区设置客运车辆临时检查点,逐车检查7座以上营运客车。充分利用警用无线查询终端等技术设备,实现与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协查通报系统信息的自动关联比对,有效查缉涉牌涉证违法车辆。对高速公路超速50%以上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达不到高速公路最低限速的,取证处罚后,责令违法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对有严重超员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罚后,责成驾驶人或车主及时卸客转运;对在行车道或应急车道(路肩)停放车辆的,以及因故障或紧急情况停车但未设置警告标志的,责令驾驶人按规定设立警告标志标牌、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及时通知清障牵引车辆拖移并依法处罚;对违法超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路肩)行驶以及客车在高速公路违法乘客等违法行为,取证后依法处罚;对夜间疲劳驾驶的驾驶人除依法处罚外,责令强制休息。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