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3日讯 日前,生活报报道了哈尔滨市一些驾驶人在接受交通违法处罚时,为防止自己驾驶证被扣分,借用他人驾驶证来交罚款的现象。近日,记者获悉,哈尔滨市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违法时已采取本人持证的方式受理处罚。
“我是帮别人来代交罚款的,为什么不能拿别人的驾驶证扣分。”2日,一名车主在交警支队秩序处交罚款时咨询说。交警耐心地告诉交款人,为了防止利用他人驾驶证扣分的现象,交警部门已经改变了受理方式,现在要求所有违法者都要持本人驾驶证亲自来接受处罚。因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或驾驶人,由于电子抓拍的交通违法记录不存在滞纳金,所以接受处罚只要在检车前完成即可,所以违法者可在自己方便时间,持驾驶证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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