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8日讯 记者昨天从加强建设项目联合执法工作大会上获悉,《哈尔滨市2008年拆违工作实施方案》出台,棚户区、小区庭院改造、重点工程开发建设项目周边违章建筑等均列入今年被拆迁范围。
据了解,今年哈尔滨市将依法重点拆除城区(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平房和松北区)范围内,影响城市规划建设和城市景观的违法建筑。
———17片棚户区内违法建筑。结合棚户区改造工作,本着改造与拆违并举的原则,按照全市棚户区改造实施计划,重点拆除主城区内17片棚户区改造范围(道里清河湾、道外区仁里、滨江、哈东小区、南岗区龙橡社区、香坊啤酒博物馆、平房区731遗址、兴建小区、百利二期和安置地等)内的违法建筑。
———庭院内遗留违法建筑。结合庭院改造,对居住小区内历史遗留的灭籍未灭迹建筑、旧锅炉房(含废弃的储煤池、烟囱等)、动迁改造应拆未拆的建筑、售楼中心临时用房等建筑进行拆除。
———影响城市景观违法建筑。结合举办“哈洽会”、“奥运会”火炬传递等工作,重点拆除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周边和南直路、机场路(迎宾路段)、新阳路等主要街路两侧,及市区内铁路主要沿线占压红线和绿化带等影响城市景观的违法建筑。
———重点工程项目周边违法建筑。结合重点工程项目开发建设,对俄罗斯风情园、拟建设的哈西新客站、轨道交通一期工程、博物馆及秋林商业圈地区和道外中华巴洛克街区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拆除新出现的违法建筑。
———违法占道设施。结合规范道路管理秩序,清理和拆除各类违法占道经营设施、违法设置的立柱式、路牌式各种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