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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仍属空白 “骗人中介”屡禁不止
2008-04-08 10:01:54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张雪芬 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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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8日讯 连日来,被执法部门查处的骗人“兼职公司”又死灰复燃营业。7日,劳动、工商、公安等执法部门联手,再次对“一休”、“牵手”两家兼职公司给予查封。

  “黑中介”为何屡禁不止?记者在采访了解到,这些中介公司运营成本低,执法部门处罚力度不够,造成了“黑中介”被取缔后再重操旧业。

  劳动:骗人中介 打一枪换一个地

  据南岗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监察科科长郭永章介绍,一些违规兼职公司都设在居民区内,被取缔后,就换个地方营业。“黑中介”这种“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经营方式给执法部门带来很大难度。他建议劳动、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起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取缔“黑中介”。

  工商:坑求职者 正规公司为幌子

  据市工商局企业监管处王科长介绍,“黑中介”以“兼职服务公司”为幌子,实则是欺骗求职者抵押金,被查封的两家公司已经涉嫌超范围经营,工商部门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王科长表示,按照行业标准,企业经营后的监管工作主要由劳动部门执行,工商、劳动等相关执法部门曾多次联合查处“黑中介”,但是,往往查处过后,中介公司就变换经营方式。为了有效取缔“黑中介”,工商部门会加大管理力度,与劳动、公安等执法部门联合起来,坚决、彻底地打击“黑中介”。

  公安:执法打击 法律上仍属空白

  通达派出所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处理这类骗局在我国法律上是一块空白,公安部门很难介入。有时,一些受骗者拿着“协议书”和“收据”到派出所报案,但兼职公司收取抵押金,应由劳动部门处理。虽然民警会根据实际情况,帮助要回抵押金,但却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因为兼职公司都有正规营业执照,属于合法经营企业。

  该负责人建议:劳动部门应将投诉者的信息汇总,达到一定受骗金额时,再由公安部门进行查处。同时,求职者一旦发现受骗,要及时报案,以便公安部门收集证据,立案调查。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