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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细如发挑“天平”重任——记女检察官宋萍
2008-04-09 09:51:53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邓慰心 张宏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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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9日讯 哈尔滨市道里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科的女检察官宋萍已经在检察系统工作整整29年,多年的公诉工作使她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在打击刑事犯罪案件中,她总能在看似平常的案件中,追查出新的线索。这种深挖犯罪、公正执法的态度使她获得了“追漏专业户”的美誉。

  几年前,宋萍办理一起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团伙涉嫌盗窃、窝赃案时,涉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均系聋哑人。审查中,宋萍发现该团伙在哈尔滨、上海等地以几乎相同的手段多次作案。面对惊人相似的作案手段。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宋萍估计可能有人向这些聋哑人传授了犯罪方法。爱“较真”的宋萍请来手语翻译帮助调查,最终宋萍和同事查明犯罪嫌疑人宋某有向其他三名聋哑人传授犯罪方法的事实。这正符合当时新《刑法》中新增添的传授犯罪方法罪新罪名的构成要件,道里检察院立即追诉了宋某的相关罪责。这起案件是自新《刑法》实施以来黑龙江省首例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案例,在司法界引起了良好反响。

  200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办理伪造贩卖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明刑事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宋萍对司法解释进行了仔细的研究。不久,她在受理两名犯罪嫌疑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一案时,成功地适用该解释,并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等三项罪名对嫌疑人赵某提起公诉,该案也成为哈尔滨市司法机关自“两高”司法解释出台后的典型案例。

  宋萍的同事们都说她是院里的“追诉急先锋”。从事公诉工作即将满30年的宋萍淡然地说,作为法律监督者的检察官,只有严谨细致、公正执法,才能维护百姓心中法律的“天平”。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