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17日讯 密山市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注重调解方式,讲究调解艺术,努力化解社会矛盾。2007年以来,该院共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45件,其中调解结案41件,调解率达到91.1%,其中37件自动履行,自动履行率达到90.2%,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切实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该院充分利用庭前、庭中、庭后三个阶段,将调解渗透到案件的各个环节。在开庭审理前,他们注重情法并用,采取多渠道参与调解,及时召集双方当事人亲属进行庭前协商,着力抓好法律释明,营造调解氛围,让被告人主动赔偿或被告人亲属帮助赔偿。在案件审理中,结合案件特点和当事人实际情况,准确把握双方的利益平衡点,教育引导双方当事人消除对立情绪,促成双方互让互谅。调解协议达成后,及时进行回访,力促赔偿款兑现到位,较好地实现了刑事审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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