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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M机上取款未果 证据不足被驳回
2008-04-17 22:49: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刘 京 马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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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17日讯 近日,密山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在ATM自动取款机上取款未果引发的纠纷,原告的诉讼请求因证据不足而被驳回。

  2006年11月18日下午,原告胡某在被告设置的ATM自动取款机上取钱,共操作两次,第一次自动取款机提示密码错误,没有取出现金,第二次操作,原告称自动取款机提示系统错误,吐卡,没有取到现金,原告随后到营业厅内用存折取款,但被告知钱已被取走,显示原告刚才交易成功。原告随后报案,出警人员与原告在自动取款机上用卡演示一遍,自动取款机没有发生故障。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调取了被告单位的监控录像,但只能看见是谁在操作,却看不见操作者是否取到钱,原告的诉讼主张无法证实。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自动取款机的电子交易信息记录,原告第二次取款成功,被告已履行储蓄合同付款义务。原告没有证据证实被告未尽合同履行义务,其以机器出现故障,没有取出存款为由,要求被告返还存款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虽然本案的被告胜诉了,但是如果被告能够完善一下监控设施,清晰地再现事情的原貌,不仅能保护储户的利益,也能为自己免去许多的麻烦和纠纷。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