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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法院首次向生活困难被害人家属发救助金
2008-04-22 16:34:38 来源:东北网  作者:唐凤伟 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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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22日讯(唐凤伟 记者雷蕾) 近日,聋哑人杨晓娟在黑龙江省法院领取了5万元司法救助资金,这也是全省法院首例因刑事犯罪造成被害人家庭生活困难而获得司法救助资金的案件。

  杨晓娟系被告人侯鹏凯故意杀人一案中被害人尹某的妻子。2005年8月13日,被告人侯鹏凯因琐事对尹某产生不满,遂伙同他人将尹某杀死。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侯鹏凯死刑,其他被告人各获相应刑罚;各被告人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20万元。侯鹏凯等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省法院,省法院审理后依法改判侯鹏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维持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判决。

  二审宣判后,杨晓娟以改判不当和民事赔偿部分无法实现,多次到高院上访。省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复查、确认二审判决并无不当。省法院考虑到杨晓娟本身聋哑,没有工作和经济来源,还带有一个十岁的孩子,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的实际情况,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努力为杨晓娟解决生活中的一些实际问题;同时想尽办法加大民事赔偿执行力度。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相关部门的救助始终难以落实,民事赔偿也因各被告人均无赔偿能力而未能执行。针对此种情况,为切实解决杨晓娟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经省法院积极申请,省委政法委批准,杨晓娟领到5万元救助资金。

  杨晓娟领取救助资金后,对法院以往的工作表示理解,对法院积极解决她生活的实际困难表示感谢,并一再表示要领着孩子好好过日子,不再上访。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