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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奥运期间邮路安全 40余寄递企业签责任书
2008-04-25 08:51:03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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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25日讯 记者24日从省公安厅、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共同召开的黑龙江省邮政业奥运安保工作会议上获悉,为保证奥运会顺利举办,有效防范、打击各种邮路恐怖活动,全省40余家邮路寄递企业与省邮路安全监管办签定了《奥运期间邮路寄递物品安全责任书》。

  《责任书》要求,邮路寄递企业要切实做好第29届奥运会期间及之后的邮路寄递物品的安全管理和邮路反恐,增强员工安全责任意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行业相关规定,寄递企业在收寄(揽收)除信件以外的物品时必须当面验视内件,并请用户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奥运期间(2008年7月20日至9月20日)寄往赛区城市(北京、天津、上海、青岛、沈阳、秦皇岛)的邮件,寄递企业要登记和保存发、收件人名址等信息。发件人拒绝验视的或不能确认是否安全的机电装置、粉末等各类可疑物品,不予收寄。寄递企业要对寄递物品的运输、分拣封发、投递进行严格安全管理,防止被不法分子做“手脚”,发现武器、弹药、易燃、易爆、放射性元素等禁寄物品时,要立即报告邮政监管机构或公安机关处理。寄递企业未落实收寄验视职责、违反规定寄递违禁物品,邮政监管机构将对该企业进行责令整改直至取消寄递服务资格,造成损害的,将追究相关工作人员及企业领导的责任。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