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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发展"坚冰" 黑龙江省大型灌区亟待强身健体
2008-04-29 09:25:35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贾红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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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灌渠 邵国良 摄

  东北网4月29日讯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大型灌区基于其管理和工程优势,已渐成提高单位面积劳动生产率、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载体。而耕地面积居全国省(区)首位的黑龙江省,不仅灌区数量不足,少真正上规模的大型灌区,更为严重的是:目前,黑龙江省灌区建设普遍存在诸多问题,遭遇发展“坚冰”。

  相对于传统农业靠天吃饭的被动,大型灌区则控制了水这个农业生产的命脉。黑龙江省近10年的建设使大型灌区内的经济发展初步具备了现代农业的形态,灌区已经成为先进农业技术、现代农业机械施展“才能”的载体。

  大型灌区

  现代农业“孵化器”

  四月的春风溶化了河水。在黑龙江省西部的查哈阳灌区,诺敏河水被提进水库,再通过渠首进入主干渠、分干渠。这个总面积65万亩的灌区内,共建有两座水库,还有3800多眼机井作为补充水源。当阡陌纵横的渠系将哗哗流淌的清泉送进每一块田地中,丰收的希望也随之孕育。

  查哈阳灌区有着悠久的历史。它始建于1939年,但是它发展的“春天”还是在被列入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后才真正开始。从1998年至今经过10年的建设,查哈阳灌区的水稻亩产已经达到660公斤。通过推广控制灌溉、改造灌区配套工程,灌区内的水利用系数提高了0.06,节约下来的水被用来发展新的灌溉面积。10年来,灌区共新增水稻灌溉面积24万亩,年增加水稻生产能力1.65亿公斤。

  在黑龙江省,与查哈阳一起被列入规划的还有19处灌区,10年中,这些大型灌区的渠首工程、分水建筑物、干支渠等配套设施逐步完善,节水改造初见成效。水利工程的建设使水土资源的利用率明显提高,灌区内粮食产量、节水能力、抗灾能力等农业发展的硬指标都不断改写。统计显示,1998年节水改造前,20处大型灌区的实际灌溉面积只有296.74万亩,经过10年的节水改造,共新增水田灌溉面积124万亩,粮食亩产平均提高150公斤,达到600公斤,实现年增加水稻生产能力8亿公斤。同时,农业基础工程的改善也增强了农业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2007年,黑龙江省发生了历史罕见的夏伏连旱,但水稻产量同比增长了17.64%,这其中就有灌区中水稻产量大幅度增长弥补了旱灾带来的巨大损失之功。

  相对于传统农业靠天吃饭的被动,大型灌区的主动权在于它控制了水这个农业生产的命脉,好的灌区能够最大限度的利用水资源,做到旱可灌、涝可排。在黑龙江省,近10年来的建设使大型灌区初步具备了现代农业的发展形态。灌区所具有的较为集中的管理体制使它成为先进农业技术、现代农业机械施展“才能”的较好载体。大型灌区也因此成为黑龙江省农业发展的排头兵,可见大型灌区的建设已不容忽视,然而,实地踏查、走访,你会知道,黑龙江省的大型灌区建设现状不容乐观。

  在总量少的前提下,如何用好有限的水,提高单位水的利用率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这方面的统计同样不容乐观,在发达国家,农业用水的使用效率一般为70%~80%,而黑龙江省农业用水的使用效率仅为45%。这意味着,每抽取1立方米的水就有0.55立方米被浪费掉了。

  灌区用水 “节”字文章待做好

  这是一个惊人的数字。

  在发达国家,农业用水的使用效率一般为70%~80%,而黑龙江省农业用水的使用效率仅为45%。这意味着,每抽取1立方米的水就有0.55立方米被浪费掉了。在总量很少的前提下,如何用好有限的水,提高单位水的利用率就显得尤为重要。对此,吕纯波说,浪费掉的不仅仅是水,还有围绕取水过程中消耗掉的柴油、电力、人力等资源。

  那么,黑龙江省如何做好农业节水这篇大文章?

  答案是,节水要通过建立有效的节水机制、建设节水设施、推广节水技术来实行;这是一项远比大灌区建设更为复杂的系统工程。眼下在黑龙江省,绝大部分农村还实行按亩收费的旧水价收费标准,按照这一标准,用水户只要缴纳每亩20元的水费后,用水量就不再受到限制。要推广新的、能够更合理的反映水价成本的“按方收费”困难重重,因为新机制涉及水费调整。在如今,各项涉农收费都在减免之时,提高水价显然不会轻易得到农民的认可。但从长远看,用水价约束用水量,是建立长效节水机制的有效和必要方法。省水利厅财审处刘郁告诉记者,近几年,黑龙江省先后在龙凤山、香磨山、查哈阳等三个大型灌区完成了水价改革试点。而选取大型灌区作为水价改革的试点是因为灌区内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大灌区内相对优化的工程设施和管理体制都为水价改革试点提供了必要的先决条件。根据水利和物价部门的规划,今年,黑龙江省还将在悦来、音河、江东、引汤、西泉眼等灌区完成水价改革。总之,根据目前的发展态势,大型灌区将成为形成新的节水机制,实现节水型农业的突破口。

  末级渠系无主认领,维修难题多年不解。民办公助性质的小塘坝,多承包到个人,农民种田时要放水,承包人却要养鱼……用水主体缺位于管理,管理背离建设水源工程的初衷。

  用水管理 “谁主沉浮”需探讨

  近年来,黑龙江省灌区内各种新型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蓬勃发展。农民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的热情和积极性得到极大提高。根据民政部门的统计,黑龙江省登记注册的用水者协会共有110个,涉及农户86947户。随着灌区建设的不断正规化要求,各种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已经成为未来推广农业节水机制、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载体。

  吕纯波认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意义在于它改变了过去农民这一用水主体缺位于管理的尴尬;便于形成人人管水、人人参与的局面,由村民选举产生的协会负责人代表农民的利益,使这个组织像桥梁一样连接了用水户和水管单位,推动了农村民主化进程的发展。根据目前各地通行的办法,用水者协会负责征缴水费,并留出部分用于末级渠系维修和养护。这样一来,以往无主认领,开展一事一议又十分困难的末级渠系维修难题就得到了解决。

  吕纯波说,如果我们把眼界放宽,像那种面积在5000亩的小灌区,让水管单位来管理要牵扯人员、机构等问题,很复杂,但是如果组织灌区内农户成立用水者协会,让协会负责管理,问题就简单多了。如果我们再继续放宽视野,目前黑龙江省有很多民办公助性质的小塘坝,因其建设之初就明确由政府出钱建设,农民负责维护。过去我们的做法是承包到个人,但是,承包者往往与农户的利益发生冲突,比如农民种田时要放水,但承包人却要养鱼;汛期一旦出现险情,农民又因其是个人承包往往不愿出工救险。这样的管理就背离了建设水源工程的初衷。但是如果对这些小型水源工程成立用水者合作组织,将水源工程的管理权归还给农民,以上问题就会迎刃而解,这些小水源也将真正服务于农业发展。

  显然,兴起于大型灌区的新型农村用水合作组织已经成为未来实行农业用水管理的最基层组织和有效载体。我们也期待它能够不再停留在灌区这一有限范围内,而被更多的基层农民接纳、利用,在更广阔的层面上为农民和农业发展服务。

  黑龙江省大灌区建设,10年间共完成国家投资10亿元,如果按照这样的投资速度,完成现有规划投资56.41亿元还需40年时间;到那时,前期改造过的工程已将面临再次老化、重建问题。

  灌区建设 手段亟待超常规

  黑龙江省共有耕地面积1.78亿亩,居全国省(区)首位;但是,有效灌溉面积只有4000多万亩,其中大型灌区经过10年的建设改造,实灌面积达到420.7万亩,虽然相对于10年前增加了124万亩,但是对于一个全国耕地最多的省份来说,黑龙江省灌区无论是规模还是数量都远远落后于其它粮食主产省份。

  先从数量看,目前全国共有大型灌区402处。作为一个粮食生产大省,20处大型灌区实在是少之又少。再从面积上看,在很多省份,灌区在总灌溉面积中所占比重超过50%,一些老牌灌区的面积都超千万亩。而黑龙江省虽然拥有较大的耕地面积,但却没有真正上规模的大型灌区。根据规划,黑龙江省列入续建配套节水改造的20处大型灌区未来的设计总面积也才835.11万亩,总投资56.41亿元。

  其实,日趋严峻的干旱问题已使政府部门认识到,不解决好水的问题,就无法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而黑龙江省在水资源短缺的基础上又面临着水土资源分布不协调的问题。在重点产粮区松嫩平原,耕地面积近1亿亩,占全省的58%,其水量仅占全省的6%。近日召开的全省水利工作会议上提出,要举全省之力,加快实施东部“两江一湖”灌区和西部引嫩扩建一期工程建设。为从根本上解决西部地区的干旱问题,会议还提出要优化当地水资源配置,实施跨流域调水工程的设想。目前要做的就是要对引呼玛河济嫩江和引讷谟尔河、引逊别拉河支流沾河给松嫩平原供水这种跨流域调水的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

  省水利厅基层总站副站长吕纯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黑龙江省大灌区建设的投入力度,但是,由于黑龙江省水利基础工程建设的底子太差,未来水利工程的建设显然需要超常规的投入方式才能有效支撑农业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像黑龙江省大灌区建设,10年间国家共完成投资10亿元,如果按照这样的投资速度,完成全部规划投资56.41亿元还需要40年时间。到那时,前期进行过的改造又将面临再次老化。这显然无法适应农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灌区管理人员开支主要来自水费收缴。而目前全省水费年收缴率不足70%,加之历史原因造成的水管单位人员过多,包袱过大,使得不少水管单位资金极为紧张,职工一年开半年工资情况非常普遍。

  管理部门 面临难以生存困境

  在灌区内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蓬勃发展的现在,灌区管理部门却面临着颇为无奈的尴尬。

  作为准公益性水管单位,灌区管理部门在为农业发展灌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垄断性;其在防洪、除涝等方面的管理职能具有公益性;而在水费收缴方面,因为水作为商品的特点又使灌区管理部门具有市场性。因此,水利行业的人都说灌区管理部门是个“一脚门里,一脚门外”的尴尬单位。而正是这个特殊的身份,使灌区管理单位面临生存难题。

  长期以来,黑龙江省灌区管理人员开支主要来自水费收缴。而目前全省水费年收缴率不足70%,再加之历史原因造成的水管单位人员过多,包袱过大,这使得不少水管单位资金极为紧张,职工一年开半年工资的情况非常普遍。

  这种尴尬的境地也影响了灌区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灌区管理部门成了“坏人不走,好人留不下”的“鸡肋”单位。人员素质偏低,缺乏活力和发展动力,使一些灌区管理部门面临着难以为继的状态。

  对此,一些业内人士认为,既然灌区管理部门具有准公益性,为地方经济和生态发展做出贡献,就应该被纳入各级地方财政预算。但是目前,黑龙江省各级地方财政并没有考虑到灌区发展和管理的要求,灌区管理部门的资金来源仍旧单纯依靠水费收缴。相关人士呼吁:“解决灌区管理部门的现状,财政可能的确有困难,但对于水管部门来说显然也有失公平。而从长远考虑,作为灌区的管理部门,这一机构的运行状况如何必将影响黑龙江省灌区的未来发展,从这种意义上讲,这已是黑龙江省农业发展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