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货品迟到丢失损毁 快递服务质量差强人意
2008-04-29 10:35:55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胡玥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4月29日讯 去年四季度,国家工商、邮政部门在全国开展了一项针对快递服务的专业调查。近日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全国主要城市的消费者对快递服务的满意度只有66.2%。记者在消协了解到,哈尔滨市快递服务同样存在一些共性问题。

  5日,市民黄小姐在网上花158元买了一件瓷瓶。5天后,哈尔滨美顺快递公司送货员才把货送到,称迟到理由是天气不好。送货员要求黄小姐先签字再验货。黄小姐拆封发现瓷瓶破裂,送货员不接受退货,称可能是卖家提供货品有问题,随即离去。

  记者调查,哈尔滨市多数快递公司现行服务规定都是“先签字再验货”,其中圆通快递公司人士解释,签字代表认定货物的外包装无破损,至于里面的物品出现破损,快递公司是不负责的。

  据了解,今年1月1日,国家出台了《快递业服务标准》,其中明确规定,快递公司在受理重要物品或易损坏物品时,尽量让托运人采用保价(保险)的方式。并填写《快递详情单》,核对物品的品名状态等,以便处理售后问题。市消协人士认为,黄小姐遇到的快递公司在接受委托前后,都没有按《标准》履行义务。“先签字再验货”这样的规定,使快递公司规避了破损的风险。

  调查显示,消费者经常遇到的是快件迟到问题。《快递业服务标准》对此明确规定,同城快递服务时限不超过24小时;国内异地快递服务时限不超过72小时。分别超过3、7天,将被视为“彻底延误”,不能再用天气因素等“不可抗力”的解释搪塞消费者。

  记者从消协了解到,哈尔滨市快递投诉还包括代收、代签等规范服务。在南岗区曾发生过几起送货员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让物业人员代收、结果货品丢失的纠纷。这种“见货不见人”的服务,在《快递业服务标准》中,也被明确禁止。

  消协人士认为,快递服务长时间运行“霸王条款”,与监管缺失行业自律差有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快递与我们的生活关联越来越密切。消协提醒消费者,遇到违反《快递业服务标准》的快递纠纷,可以到工商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投诉。这样既保护自己的权益又会促进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