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6日讯 自2006年下半年起,作为齐齐哈尔市教育行政部门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重要内容,齐齐哈尔市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公有民办学校办学,不再收取私立生源。经过近两年的努力,至今年4月初,该市8所“校中校”已经全部划归公立校办学。
据介绍,齐齐哈尔市的“校中校”始于1998年后。根据当时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办学体制改革试验工作的若干意见,“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等不同办学模式是对义务教育阶段政府办学的适当补充”的精神,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借鉴外地作法,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依托优质初中学校创办公有民办学校,并相继发展到8所。高峰期在校生达12014人,占中心城区初中在校生的31.4%,年收取学费1847.5万元。
“这类学校在一定历史时期对基础教育的发展确实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周志刚告诉记者,“在当时,这类学校客观上弥补了教育经费不足,但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对这类学校发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从所依托的公办学校中独立出来,否则将妨碍基础教育发展、影响教育公平。”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行风办主任周立山说:“近几年,教育部门就行风建设问题向群众征求意见时发现,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就是公办学校存在的‘校中校’问题。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我局组织人员专门就此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并依照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对凡未达到‘四独立’要求的公有民办学校进行了坚决清理整顿。”
齐齐哈尔市取消“校中校”,赢来了家长们的掌声一片。“取消‘校中校’彻底解决了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的子女‘上好学校难’、‘上好学校贵’的问题!”采访时,一位学生家长高兴地对记者说。据了解,取消“校中校”后,该市将有10000多名学生受益,减少家长教育支出18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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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独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教育部要求民办公助中小学办学要严格执行“四独立”的规定,即独立法人,独立经费核算和人事管理,独立校园、校舍,独立进行教育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