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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搭桥学生做兼职签份 劳动合同大学生有了定心丸
2008-05-14 07:44:57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王巧霜 王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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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14日讯 日前,记者从某品牌地板销售商处了解到,大学生利用周末或节假日做兼职促销员,其中有些人对他们的工作质量作出“承诺”,在“上岗”之前,大学生与商家签了份诚信“质保”的“劳动合同”。

  据了解,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社会实践部,结合大学生兼职工作实际,推出签订《劳动合同》的措施,经过法律顾问的指导于“五一”期间得到实施。这份学生与商家签订的合同,不仅明确了双方的权责,而且界定了工作时间、劳动强度、薪金报酬等具体要求,并在互为诚信的基础上,约束不得出现违约。合同的出现,既对商家负责,又保障了学生的合法权益,与该部确立联系的商家表示,通过签订合同,他们对大学生的工作很放心,不会因为突然“辞职”而受到影响。据该部负责人介绍,目前社会上存在一些中介机构或骗子公司,经常使学生不仅找不到满意的工作,还要为此交纳数目不小的费用,同时存在一些不安全的因素,由于大学生缺乏社会阅历,以致上当受骗。于是,在老师和法律专家的支持帮助下,该部增设了为学生寻找安全的兼职或实习工作的职能,为许多大学生提供了“打工”的平台和机会。

  在采访过程中,中医药大学大二学生小王说,通过社践部的“牵线”,她和商家签了合同后工作有一段时间了,感觉很踏实。据小王讲,校园内各种招聘信息铺天盖地,不仅联系起来费电话又麻烦,心里还不“托底”,她和周围的同学更愿意接受由大学生自己提供的“打工渠道”。据了解,通过药学院社践部搭建的“鹊桥”,已有百余名学生走上家电、商场及药厂等各行各业的岗位。

  据中医药大学药学院辅导员徐老师讲,社会实践已被越来越多的大学生认定为大学期间的一门“必修课”,受法律保护的“劳动合同”,很大程度地给了大学生精神和物质上的保障,但在哈尔滨市高校中这种“劳动合同”仍很鲜见,应让它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