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23日讯 22日,由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组织的“龙江家庭领养地震孤儿行动”登记活动结束,2743个家庭报名登记表将送达省民政厅。22日,省民政厅副厅长湛胜田就领养地震孤儿有关事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龙江家庭领养地震孤儿行动”发起后,每天都有数百人前来排队登记,这其中既有我省各地的热心乡亲,也有从湖北、河南等地赶来的好心人。您如何看待民众在这次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这种热情?
答:孤儿的成长是灾后重建过程中的一个现实问题,组织这样的活动,媒体抓得准也抓得好,唤起了民众助贫解困的爱心。最重要的是,这个活动给灾区人民以力量,这就已经实现了爱心传递的目的。
问:下一步民政部门将通过哪些程序将登记信息送往灾区?
答:我们已经与四川民政部门取得了联系,当他们知道黑龙江有如此多的民众热切地关注着灾区孤儿的情况时,他们也非常感动。下一步我们会将这些家庭的文字信息邮寄给四川民政部门,必要的话我们还将派人将相关的信息直接送到地震灾区。(下转第三版)
问:目前收养孤儿都有哪些相关规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规定,不满十四岁的孤儿、查找不到父母的儿童或是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都可以作为被收养对象。收养人应同时具备无子女、年满三十周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条件。若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只能收养一名儿童的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问:来登记的热心民众一直十分牵挂地震灾区的孤儿,十分想通过民政部门获知有关地震灾区孤儿的情况。
答:目前有关部门正在通过各种方式,帮助受灾儿童寻找他们失散的亲人。地震灾区孤儿身份的甄别与确定至少需要两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目前灾区孤儿和暂时找不到父母的儿童已由当地政府妥善照顾和安置。抗震抢险和紧急转移安置工作仍在进行,孤儿身份正在核实。灾区民政部门将待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正常后,开展收养工作,使符合法定条件的收养申请人可以依法收养灾区孤儿。
问:我们能否通过灾区民政部门开通民众与灾区孤儿通话、通信和资助的爱心通道,能否通过资助灾区孤儿进而帮助孤儿身边的孤老人士和孤残人士?
答:我们需要进一步与四川的民政部门取得联系后,才能确定如何为大家搭建各种各样的爱心平台。如果国家在这方面做了统一部署,我们也会及时通报给社会各界。目前,我省的福利院中也有很多儿童需要关注。有爱心的人士也可以申请领养省内的孤儿,或是帮助我们身边的孤老和孤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