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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出台鼓励政策 医生护士晋职称需修满学分
2008-05-26 05:50:12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衣晓峰 杨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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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26日讯 从今年起,全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将正式与技术职务晋升和护士执业注册挂钩,晋升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在晋升周期内每年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并经审核后方可申报。这是记者日前从省卫生厅获悉的。

  省卫生厅日前出台相关政策,明确要求将继续医学教育开展和完成情况列入对各地市卫生部门责任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建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与业务职称晋升、执业注册相衔接机制。拟晋升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在晋升周期内每年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学分25分,具体为Ⅰ类学分5-10分,Ⅱ类学分15-20分,并经主管部门年度审验、卫生厅周期审验合格后方可申报。考虑到护理专业的特殊性,暂定拟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人员必须在5年内累计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学分50分,其中Ⅰ类学分不少于10分,经有关部门审验合格后方可申请执业注册。

  黑龙江省明确提出,特别要积极开展面向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同时,加强对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卫生监督等专门人才的继续教育,并相应增加护理、药学、检验等医学相关专业的继续教育项目。为确保继续医学教育的质量和效果,黑龙江省还要求各级卫生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严格学分管理,建立健全学分审验制度。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