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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招办公布高考违纪处理细则 考生须签诚信承诺书
2008-05-26 09:03:56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 刘钢
东北网5月26日讯 25日,记者在黑龙江省招考办获悉,全省2008年高考在即,全省考生即将由招生部门组织签订2008年高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发放准考证。
据介绍,开展诚信考试教育,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建立诚信状况电子档案,是黑龙江省根据教育部规定从2004年开始逐步实行的。目的是促使考生学习、知晓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强化考生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维护公平公正。
据介绍,所有参加高考的考生考前都必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凡失信考生,其违法违纪情况将被记入其违反诚信考试电子档案中,并永远地记入到失信考生平台上。供高校、招生单位、用人部门核查,并跟随考生一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中附有《考生须知》内容,《考生须知》也是考生守则,行为准则,纪律约束,所有考生都必须认真遵守。
签订了《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后,应该说,凡再违法违纪者就是明知故犯,既是明知故犯,处理一定严格。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