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29日讯 距6月1日国家限塑日还有几天时间,26日,记者在哈尔滨市一些超市或大型零售商场看到,新标准塑料袋的收费价格已经公示,提醒消费者注意这项新的“消费项目”。而一些集贸市场的个体户依旧免费供应消费者老式塑料袋。
在哈市道里区地段街世纪联华超市的入口处,记者看到一块告示牌上明确写明新标准塑料袋的收费标准:中型袋是0.2元/只,大型袋0.3元/只。服务人员说,袋型和以往没有太大区别,但新的塑料袋都是环保的。另一家超市的工作人员说,新塑料袋价格多在0.2元到0.5元之间,肯定不会以盈利为目的。
记者在对一些超市采访中了解到,新塑料袋的收费价格目前没有超过1元钱,相对于塑料袋来说,环保布袋要贵一些,多在4元左右。在一些集贸市场、商场中的一些临时租用柜台中,很多业户对即将实行的新标准塑料袋收费一事知之甚少,有的业户甚至表示,6月1日还将为消费者免费供应以往的塑料袋。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由于塑料购物袋并不属于《价格法》规定的可适用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情况,实行经营者自主定价,不对其执行明确的政府指导价,只是对塑料购物袋的定价原则进行了限定,即不得低于经营成本。
据哈尔滨市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应当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在销售凭证上单独列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单价和款项,不可违反标示价格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应当建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制度备查。对于以出租摊位形式经营的集贸市场,可以由开办单位或经其批准在市场内设立的专营、兼营塑料购物袋经营摊位实行塑料购物袋统一采购、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