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5日讯 昨天,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第三次新闻发布会,通报哈尔滨市警方查处“金源葆”公司集资诈骗案进展情况,并就群众关心、关注和反映强烈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和发布。
主犯庄勋华、李强已被批捕
今年4月,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民警工作中发现某宣传资料中金源葆公司董事长张伟的照片与昆明市公安局网上通缉的逃犯庄勋华体貌特征相似,经比对和与昆明警方联系核实,确定张伟即昆明警方通缉的逃犯庄勋华,哈尔滨市警方于4月28日将其抓获。
庄勋华落网后,有群众举报张伟(即庄勋华)进行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经调查,警方发现庄勋华涉嫌非法集资犯罪,并果断采取措施,于5月2日对其开办的金源葆公司进行查封,向公众及时发布公告。经对已抓获的庄勋华、李强、王世伟等19人进一步审查,警方目前已查清了以庄勋华、李强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组织、策划、实施犯罪活动的基本事实,确定了各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中的地位和作用。
目前,庄勋华、李强已被检察机关批捕,警方对其他在押犯罪嫌疑人提请检察机关批捕。此外,市公安局各区分、县(市)局及省内其他地市公安机关,对金源葆公司各分公司、各地加盟商正全面开展调查工作,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积极开展追赃工作。
专案组已追缴赃款1亿余元
截至目前,专案组已追缴赃款现金人民币1亿余元,扣押车辆18台,查封房产14处,扣押金条86根(16100克)。但追缴工作还需要时间,待追缴工作结束后,专案组将把所追缴的赃款、赃物依法全部返还受害群众。
据介绍,庄勋华犯罪团伙进行的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涉案资金达7亿元人民币。案发前,庄勋华及其团伙成员采取多种方式转移、隐匿占有的巨额资金,并于案发后纷纷潜逃。为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损失,哈尔滨市公安机关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追赃工作组,采取强有力措施全力开展追缴工作。截至目前,专案组所需差旅费、审计费等大量办案经费全部由市政府财政划拨的专项经费中支出,没有动用扣押款一分钱。
据了解,目前还有少部分群众受不法分子煽动聚集上访,严重干扰了正常的案件侦办和赃款追缴工作。专案组已在道外50中学院内设立专门接待站,接受群众正常反映诉求。警方希望群众依法反映诉求,不要再到上级领导机关上访,影响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涉嫌虚报注册资本嫌疑人已被刑拘
该团伙实施违法犯罪期间,众多受骗者和公司签订合同时都是与中科金源葆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世伟签署的。而王世伟和张伟(即庄勋华)是否为同一人?该人为何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经警方调查,王世伟和张伟(即庄勋华)不是同一人,庄勋华落网后,专案组于5月24日将王世伟抓获。王世伟供认,他与庄勋华于2005年经朋友介绍认识,2006年4月庄找到他借用身份证并让其担任中科金源葆公司法定代表人。现王世伟已被刑事拘留。
警方侦查发现,金源葆公司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犯罪问题。庄勋华在哈尔滨市注册成立的8家公司均采取支付数千元不等的代理费,委托中介公司垫资进行虚假注册。目前,专案组已对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犯罪的曲金梅、耿宏伟等5人刑事拘留,对张银录、付军取保候审,对另外两家公司虚假注册情况正在调查中。
同时,金源葆公司大部分高管、加盟商、业务员在案发后纷纷躲避调查。这些加盟商、业务员在参与非法集资犯罪活动中获取了大量提成款,特别是4月28日至5月2日期间受骗群众所交的钱款,大部分都掌握在加盟商和公司高管手中。公安机关正告这些公司高管、加盟商和业务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退回占有赃款赃物。警方希望广大群众提供有价值线索,联系电话:15046008400、15046008428。
警方提醒群众警惕非法集资
据警方介绍,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有四个基本特征,即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募集资金;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还本付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目的。
金源葆公司涉嫌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均属非法集资案件,这类犯罪主要特点是,犯罪分子的行为表面上具有很强迷惑性,通常利用大部分群众并不熟悉的新型投资形式实施犯罪,许以投资者高于金融机构几倍、十几倍甚至更多的收益率,诱惑公众投资,致使受害群众的集资款被用于风险投资、转贷,或被非法占有、挥霍,案发后大部分资金往往无法追回。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加强防范,谨慎投资,区分正常投资与违法行为。对于准备投资的新型经济形式,首先要了解是否经有权机关批准,了解并掌握相关行业知识,了解风险及投资运作过程,不盲从、不轻信,不轻易将资金交给自己并不了解的投资发起人,更不要瞒着家人参加投资活动。一旦发现违法犯罪线索,要立即报案,并尽量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