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25日讯 开设赌场被警方当场抓获,同伙又手持械具当众打伤民警劫走嫌疑人。近日,道里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一审判决,犯罪嫌疑人郭某、曾某等人分别被判犯有开设赌场罪和妨碍公务罪。
据介绍,2007年8月7日,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机动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网上逃犯李某、张某等人在道里区地亩街出现并参与赌博,大队领导立即指派民警刘敬松、刘志江、由晓亮等人与协警人员赶到现场调查情况。在地亩街一处居民楼1楼,民警发现有多人聚集在室内,以投骰子方式进行赌博活动。证据确凿,民警立即将参与赌博人员全部控制在室内,并给开投赌场的郭某带上手拷,对参赌人员进行登记。
正当民警查扣赌资时,一群不明身份的男子手持镐把、砍刀、砖头将门撞开冲进室内,大声恐吓民警放人。民警出示证件向对方提出警告,可对方不由分说与民警厮打起来,将民警刘敬松、刘宏伟打伤,随即劫走了被警方控制的郭某等人逃离现场。
经司法医学鉴定,民警刘敬松右肘部损伤构成轻伤,右足损伤构成轻微伤,十级残;民警刘宏伟头皮挫裂伤,全身多发软组织损伤。
事后,道里区警方迅速组成抓捕小组,查明闯入室内劫走郭某的人是曾某、邓某等人。经举报,警方当晚将犯罪嫌疑人郭某、曾某、邓某等人一同捕获,几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审理,道里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曾某、邓某等人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碍公务罪应予惩处。鉴于几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能如实坦白交代所犯罪行,初次犯罪,家属积极赔偿受伤民警刘敬松经济损失6万元,赔偿刘宏伟15000元,确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依据《刑法》规定,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郭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曾某、邓某等人犯妨碍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