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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交通违法后更改驾照信息嫁祸他人被重罚
2008-07-08 08:15:50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李进胜
东北网7月8日讯 哈尔滨市交警部门自5月26日推出“十个一律”措施整治交通秩序以来,对23名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的违法行为人一律实施上限大额罚款即2000元处罚。
近期,交警部门接到一名叫于维平的男子举报,他的驾驶证近期被交警部门锁定,查询后发现是因其在哈市有过两次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当场开具了处罚决定,累计300元罚款没有按时交纳。于称,他已在北京工作多年,一直未回哈。
交警部门发现,该人两次违法行为一次是2007年3月16日在南岗区国民街与花园街路口因违反交通标志被处罚款100元,记2分;一次是2007年11月23日在道外区中马路因逆向行驶被处罚款200元,记3分。两次违法行为驾驶人驾驶的都是同一台车,车号为黑L51731。交警通过车辆登记信息查询到联系电话,对方一直关机。经工作,7月3日,一个叫于秋奎的男子来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经询问,于秋奎承认自己使用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事实。原来,于秋奎将自己驾驶证副本上的“于秋奎”中的“于”字用刀片轻轻刮去了第二横,变成了“丁秋奎”;又将副本上的档案编号中的“4”用刀片轻轻刮掉第一笔,变成了“1”,恰好与报警的于维平档案编号一致,于秋奎的交通违法记录就这样被神不知鬼不觉地嫁祸到于维平的驾驶证上。交警部门依法对于秋奎两次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同时追缴全部滞纳金;对其使用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