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8日讯 7日,黑龙江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正式开始。省招考办特别提醒考生,要密切留意补报志愿的时间信息,千万不要错过网上补报志愿时机;7月28日零时至31日24时,全省将统一进行第二次网上填报本科三批院校和各类高职(专科)层次院校志愿,考生勿忘第二次填报志愿。
据省招考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虽然各批次补报日期已经公布,但每批次是否有补报,需补报一次、二次还是三次,每批每次补报的具体时间从几时开始至几时结束,目前都无法确定。考生届时一定要密切关注“龙招港”(www.lzk.hl.cn)随时发布的补报信息,千万不要错过时间,失去机会。
据介绍,省招考办在可能的情况下,将先预报有关批次的补报志愿信息,然后再发布正式开始的补报志愿通知。考生要仔细阅读正式补报志愿通知中有关限定条件及要求。凡高考成绩未达到补报志愿分数线要求,或在“龙招港”上查询到录取结果的考生,将被拒绝补报志愿;凡高考成绩已达到补报志愿分数线要求,并在“龙招港”上查询到“预录取”或“院校在阅”结果,而被拒绝补报志愿的考生,均为即将被录取,院校不再退档,只待确定录取专业及办理录取手续,请等候查询录取结果。考生要通过“龙招港”的“2008年黑龙江省高考网上补报志愿入口”,按系统提示及要求依序完成补报志愿的操作,避免操作失误,影响录取。如有技术问题可求助网报服务电话:0451-82376072,82376270。
按照教育部规定,黑龙江省今年对被省内外本科独立学院、民办高等学校录取和被各类高职(专科)层次录取的考生,实行录取信息确认制,即被上述院校录取的考生,在收到由招生院校寄发的《录取通知书》的同时,还须一并收到加盖省招考办录取专用章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被其他高校录取的考生只收到招生院校寄发的《录取通知书》并无《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但是,所有通过高考被录取的考生都须登录“龙招港”核对所收到的《录取通知书》的有效性,以“龙招港”公布的录取结果为准,未经“龙招港”及指定有关媒体公布的录取结果无效。另外,被录取为免费教育师范生的考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同时,还将收到《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考生本人签字后入学时上交高校。
省招考办提醒,考生千万不要忘记第二次填报志愿。据介绍,今年在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院校录取进行中,即7月28日零时至31日24时,全省将统一进行第二次网上填报本科三批院校和各类高职(专科)层次院校志愿。凡在第二次填报志愿前尚未被录取即未在“龙招港”上查询到录取结果的考生,特别是分数相对较高的考生,既要不失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院校补报志愿的机会,更要勿忘第二次填报志愿。如果在第二次填报志愿后查询到已被上一批次院校录取,那么,其第二次所填报的志愿自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