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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企机械等7专业和农艺等4专业技术人员可评职称
2008-07-09 06:49:5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王松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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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9日讯 记者从省人事部门获悉,黑龙江省近日出台了《黑龙江省乡镇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暂行办法》。

  我省乡镇企业从事机械、化工、建筑、建材、电气、纺织和食品加工等7个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从事农艺、畜牧、兽医、农机工程等4个专业的农业技术人员,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降低学历要求破格晋升。凡具备以下五个条件中三项的,将破格晋升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或地(厅)级二等奖以上科技进步奖项等级内额定人员;本人独立完成或主要参与完成行业标准、发明专利、项目研发、技术成果鉴定报告、技术创新项目报告等;获得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创新单位的企业法人;提出重要技术或工艺方案被企业采纳,并使企业当年创利税300万元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有价值专业学术报告或专业论文2篇以上人员。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