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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站错误指导81亩青苗被毒死 法院判决赔偿2万
2008-07-10 15:34:27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贾晋璇 荆丛 马智博
东北网7月10日讯 卖农药的经销商给买药农民错误指导,致使农民81亩青苗全部绝产。近日,哈尔滨市中级法院依据录音证据,终审判决化肥经营者和农业服务站赔偿受害农民经济损失2万余元。
2005年,赵某承包了哈尔滨某县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的化肥、农药的经营,并以该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化肥农药经销处的名义经营农药、化肥。2007年6月,农民李某在赵某处购农药塞磺隆130袋,合计人民币520元。因李某看不懂使用说明,赵某便指导李某,称该农药可用在出苗后的玉米苗上,用量每垧地为15袋。李某按赵某的方法,将农药喷洒在81亩玉米苗上,十余天后玉米苗全部枯萎死亡。
李某找到赵某,赵某承认李某来买过农药,并承认李某在买药时自己对用法与用量作了解释,李某对赵某的解释进行了录音。随后,李某将赵某和县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告上了法庭,要求赵某赔偿自己2007年玉米损失38512元,返还购药款520元。
经鉴定,李某在农药的使用方法上与说明严重不符是导致玉米苗枯萎、死亡的直接原因,造成经济损失近2万元。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的错误指导导致81亩玉米绝产,赵某理应赔偿,同时,县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作为发包人,收取赵某管理费用却疏于管理,对损害后果应承担赔偿责任。判决赵某赔偿李某2007年81亩玉米损失近2万元,县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后,赵某和县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均不服,提出上诉,近日被哈尔滨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