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15日讯 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农镇26岁的许洪亮是一名先天性盲人,去年8月份身体忽感不适的他被查出患有尿毒症,这突如其来的灾难使本就生活在黑暗中的他又增添了一份苦楚。在治病过程中最初的两个月里他花费了两万余元。就在一家人一筹莫展时,民政部门决定对他进行大病救助,第一时间向他发放了属于事前救助的3500元救助金。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此事后,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为其捐款一万余元,解决了许洪亮一家的燃眉之急。
这得益于哈尔滨市道里区建立的以基本医疗救助为主体、大病医疗救助为支撑、诊疗基本费用减免、临时大病生活救助为补充和药店购药优惠减免“五位一体”的医疗救助模式。该模式较好地解决了困难群众看病难,缓解了困难群众因病致贫的问题。全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以及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人员全部被纳入了医疗救助范围。
道里区由过去单项救助制度转变为“上下一口式”综合救助制度体系,工、青、妇等相关委办局共同参与,搭建起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其中以哈尔滨市第十医院为“龙头”、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枢纽”、以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室)为“网底”的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有效地保证了困难群众“病有所医”的基本要求。2007年向城乡低保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五保人员、特困群众发放医疗救助金共计630万元。区慈善会为432名五保老人办理医疗优惠卡,累计发放51万元。规定“四免、六减半”项目(免挂号费、诊察费、往诊费、建立家庭健康档案费;注射费、护理费、手术费、B超费、心电费、化验费减半),为3654人减免医疗费9万余元。并为1万名城乡低保困难群众进行免费体检,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道里区在全省率先调整出台了《城乡医疗救助管理办法》,此次调整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按照城乡统筹原则,由城市、农村两个医疗救助办法调整为城乡一体医疗救助管理办法。取消救助报销起伏线,降低了救助门槛。(由原起伏线1000元以上的报销,调整为发生住院费用按比例报销)。二是,提高救助标准。由原报销标准30%~40%提高到40%~50%,最高报销限额由5000元、8000元提高到6000元、10000元。并可享受二次报销(城市医保、新农合),大大减少了个人承担的比例。并由事后救助改为医前医后相结合救助。对特殊困难群众,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例办法解决。三是,取消市级规定的定点医院,方便了困难群众就近就医。四是,取消原可报销的12个病种,除《办法》规定的五种不予报销外,其它正常住院一律按规定报销。五是,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增加重点优抚对象、低收入家庭等。六是,对于困难对象看病住院支付入院费有困难的,给予事前救助,住院期间无力支付医疗费而可能中断治疗给予事中救助。采取事前救助,事中救助,事后救助相结合的形式。
道里区医疗救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规范审批程序,通过坚持回访制堵塞漏洞。定期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辖区内的低保、医疗救助资金的落实、下拨、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杜绝挤占、挪用、截留等现象的发生。区委、区政府领导将社会保障和医疗救助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与经济指标、社会其他各项指标同部署、同考核,由此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全区18个街道、5个乡(镇)的社会救助保障服务站,108个社区、42个村社会救助保障所的建设。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切实防止决策失误,形成了区、街(乡镇)、社区(村)三级齐抓共管的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