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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医保特殊慢性病补贴22日起申报 病种增至13种
2008-07-17 21:46: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印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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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717 (记者 印蕾) 记者从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哈尔滨市2008年度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病种诊断标准》日前确定,根据相关规定,2008年度哈尔滨市特殊慢性病申报工作将于722正式启动,补贴待遇标准仍同2007年保持一致,按每季度4506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今年特殊慢性病病种在原有8种的基础上新增5种,诊断标准也有所调整,此举将使更多享受医保待遇的慢性病患者减轻个人经济负担。

申报病种新增5

   根据《关于确定哈尔滨市2008年度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病种诊断标准的通知》(哈劳社发[2008114号) 相关规定,以下13个病种可参加2008年度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病种的申报:高血压合并症;脑血管意外偏瘫(脑出血或脑梗塞);冠心病(陈旧性心肌梗塞或合并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糖尿病(合并四肢动脉病变、肾病或视网膜病变);肝硬化失代偿期;血液(腹膜)透析门诊治疗;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非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衰);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三级);肝豆状核变性;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症(慢性期)。

   其中, 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衰)、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三级)、肝豆状核变性、系统性红斑狼疮和精神分裂症(慢性期) 5种慢性病是在2007年基础上新增的病种。

 诊断标准有所调整

   按规定,凡参加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符合2008年度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病种诊断标准的人员(不包括离休人员和哈政综[200729号文件规定的参保不满一年的

  破产困难企业人员),均可在7228511家定点医院(详见附表一)进行申报,体检合格后将按病种享受每季度享受450元至600元补贴(详见附表二)。享受两种以上特殊慢性病病种医疗费补贴待遇的人员,按每季度600元予以补贴。

   由于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从去年开始申报,去年获得批准享受相应待遇的人员,今年无需再次申报,须在明年按劳动部门公布的指定时间复检。去年申报没有通过的参保患者,今年可以参照《哈尔滨市2008年度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病种诊断标准》(详见附表三)重新申报。申报时,参保患者首先应对照该《诊断标准》认真核对本人病情,符合诊断标准的,才可填写《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鉴定表》,并在申报人或代办人确认栏签字确认后,由申报人或代办人携带申报所需资料到指定的慢性病定点医院进行申报,并交纳相应的体检费用,体检合格后享受相应待遇。已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患者不参加申报和体检,办理相关手续后直接享受相应待遇。

  劳动部门提醒参保患者,体检检查项目已经在《诊断标准》中予以公布,11家定点医院对同一病种检查项目收费相同。由于今年申报取消了初审的规定,参保患者一定要认真

  核对今年发布的《诊断标准》再进行申报,以免不符合诊断标准,增加个人体检费用负担。


 

   附表一:2008年度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申报地点

 

序号

医院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1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南岗区颐园街37

045182576518

2

哈尔滨市第一医院

道里区地段街151

045184883047/

84883057

3

哈尔滨市第二医院

道外区卫星路38

045155601245

4

哈尔滨市第四医院

道外区靖宇街119

045188029617

5

黑龙江省红十字医院(原林业总医院)

南岗区和兴路32

045182130275

6

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

道里区新阳路415

045184886977

7

哈尔滨市中医医院

道里区建国街副270

045188029238

8

沈阳军区第211医院

南岗区学府路45

045157752061

9

哈尔滨市二四二医院

平房区卫健街3

045186598021

10

哈尔滨市传染病医院(肝硬化失代偿期患者指定医院)

香坊区公滨路309

045155602355

11

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精神分裂症患者指定医院)

道外区宏伟路217

045182421934

 附表二:申报病种及待遇标准

序号

申报病种

待遇标准

1

高血压合并症

 

每季度补贴450

 

2

脑血管意外偏瘫(脑出血或脑梗塞)

3

冠心病(陈旧性心肌梗塞或合并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

4

糖尿病(合并四肢动脉病变、肾病或视网膜病变)

 

 

 

 

 

每季度补贴600

 

5

肝硬化失代偿期

6

血液(腹膜)透析门诊治疗

7

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8

非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9

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衰)

10

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三级)

11

肝豆状核变性

12

系统性红斑狼疮

13

精神分裂症(慢性期)

每季度补贴450

注:享受两种以上特殊慢性病病种医疗费补贴待遇的人员,按每季度600元予以补贴。


 

 

附表三:

哈尔滨市2008年度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病种诊断标准

 

一、高血压病合并症

(一)诊断标准

血压水平持续3级(病历记载),收缩压≥180mmhg或舒张压≥110mmhg,并有下列并发症之一:

1、心脏疾病(既往心肌梗死、冠状动脉血运重建术、心力衰竭病史):

1)心脏扩大(心脏超声提示心室扩大)。

2)心功能不全(心功3级以上,心功能检查射血分数<40%)。

3)急性心梗病史(心电图、酶学改变等)。

4)严重心律失常(慢性心房颤动,病态窦房结综合征,第二度Ⅱ型或第三度房室传导阻滞伴有心室率显著缓慢者,双分支阻滞、三分支阻滞伴有Adams-Stroke综合征发作者,频发室性早搏,成对出现或呈短阵室性心动过速,多源性室性早搏,RonT现象,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

必须同时具备(1)(2)(3)或(1)(2)(4)项。

2、脑血管疾病(脑出血或脑梗塞):

1)既往脑梗塞或脑出血病史(外伤性脑出血除外)。

2)肢瘫(肌力3级以下)。

3)头部CT示责任病灶(梗塞灶或出血灶)。梗塞病灶应2.0cm(脑干、内囊处病灶可<2.0cm)。

必须同时具备(1)(2)(3)项。

3、肾脏疾病:血肌酐≥177μmol/L2.0mg/dl

4、主动脉夹层:须有既往磁共振或CTA证据。

5、重度高血压性视网膜病变(出血或渗出)。

() 相关检查检验项目

1、心电图。

2、超声心动图。

3、尿分析。

4、肾功(尿素氮、肌酐)。

5、眼底检查。

6、头部CT

二、糖尿病(合并四肢动脉病变、肾病或视网膜病变)

(一)诊断标准

1、合并四肢动脉病变,超声多普勒或动脉造影示动脉狭窄程度≥50%,或局部足、趾坏疽(干性、湿性、溃疡)、截趾、截肢。

2、合并肾病Ⅳ期以上(含Ⅳ期),血肌酐≥177μmol/L2.0mg/dl,或伴有尿蛋白定性阳性(两次以上超过300mg/L0.5g/24小时)、高血压、浮肿、低蛋白血症、贫血、管型尿等。

3、合并视网膜病变Ⅲ期(含Ⅲ期)以上糖尿病眼底表现。

具备123任一项均符合条件。

(二)相关检查检验项目

1、血糖。

2、尿分析。

3、肾功(尿素氮、肌酐)。

4、眼底检查。

5、周围动脉血管彩超。

三、脑血管意外偏瘫(脑出血或脑梗塞)

(一)诊断标准

1、既往脑梗塞或脑出血病史(外伤性脑出血除外)。

2、肢瘫(肌力3级以下)。

3、头部CT示责任病灶(梗塞灶或出血灶)。梗塞病灶应2.0cm(脑干、内囊处病灶可<2.0cm)。

必须同时具备(1)(2)(3)项。

(二)相关检查检验项目

头部CT

四、冠心病(陈旧性心肌梗塞或合并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

(一)诊断标准

1、心脏扩大(心脏超声提示心室扩大)。

2、心功能不全(心功34级,心功能检查射血分数<40%)。

3、急性心梗病史(心电图、酶学改变等)。

4、严重心律失常(慢性心房颤动,病态窦房结综合征,第二度Ⅱ型或第三度房室传导阻滞伴有心室率显著缓慢者,双分支阻滞、三分支阻滞伴有Adams-Stroke综合征发作者,频发室性早搏,成对出现或呈短阵室性心动过速,多源性室性早搏,RonT现象,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

必须同时具备123项或124项。

(二)相关检查检验项目

1、心电图。

2、超声心动图。

五、肝硬化失代偿期

(一)诊断标准

1、非酒精性肝硬化或慢性肝病史。

2、现有乏力、食欲减退、腹胀、肝掌、蜘蛛痣、双下肢浮肿、腹水、出血征象或并发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上消化道出血、自发性腹膜炎、电解质紊乱等。

3、肝功异常(ALT > 2倍正常上限值)。

4、血白蛋白测定值< 35g/L

5、总胆红素水平≥34.2umol/L

6、血常规提示有贫血征象。

7、超声影像示肝硬化失代偿。

须同时具备127项,和3456任一项。

(二)相关检查检验项目

1、肝胆脾彩超。

2、血常规。

3、生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γ-谷氨酰转肽酶(γ-GT)、碱性磷酸酯酶(ALP)、总胆汁酸(TBA)、总蛋白(TB)、白蛋白(ALB)、球蛋白(GLB)、白球蛋白比例(A/G)总胆红素(TBIL)、结合胆红素(DBIL)、非结合胆红素(IBIL)、尿素氮(BUN)、肌酐(CRBA)、KNaCaCl

六、非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一)诊断标准

1、血常规示全血细胞减少,网织红细胞百分数<0.01

2、骨髓象示多部位骨髓增生减低(<正常50%)。造血细胞减少,非造血细胞比例增高,骨髓小粒空虚(骨髓活检示造血组织均匀减少)。

3、除外引起全血细胞减少的其他疾病。

必须同时具备123项。

(二)相关检查检验项目

血常规。

七、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衰)

(一)诊断标准

具有COPD病史,同时有肺气肿的症状和体征。

1、肺动脉高压,右心室增大(肺动脉第2音亢进,三尖瓣区出现收缩期杂音)。

2、右心衰症状和体征(颈静脉怒张,肝区压痛(+),肝颈静脉反流征(+),下肢浮肿等)。

3、胸片提示心界扩大,肺动脉段突出等。

4、心脏彩超提示右心室扩大,心电图提示肺性P波。

必须同时具备123124项。

(二)相关检查检验项目

1、心电图。

2X线胸片。

3、心脏超声。

八、风湿性心脏病(心功三级)

(一)诊断标准

1、心功能不全(心功3级以上,心功能检查射血分数<40%

2、心界扩大,听诊肺内罗音及单个瓣膜或多个瓣膜闻及器质性杂音,可伴有心房纤颤。

3、心脏彩超示左心房增大,二尖瓣狭窄,伴有或不伴有二尖瓣关闭不全,主动脉瓣、三尖瓣狭窄,关闭不全。

必须同时具备123项。

(二)相关检查检验项目

1、心电。

2X线胸片。

3、心脏彩超。

九、肝豆状核变性

(一)诊断标准

1、锥体外系病征、肝病史或肝病征:锥体外系症状表现为肢体舞蹈样及手足徐动样动作,肌张力障碍震颤、肌肉强直、运动迟缓,影像学可见双侧豆状核低密度灶,可发生肝脏症状如倦怠、无力、食欲不振、肝区疼痛、肝脏肿大或缩小、脾肿大、脾功亢进、黄疸、腹水、食道静脉曲张、肝昏迷等。

2、血清铜蓝蛋白显著降低或肝铜升高,24小时尿铜增高,肝铜含量在250μg/g干重以上。

3、角膜K-F环或出现晶体混浊、白内障、暗适应下降、瞳孔对光反射迟钝等。

4、具有阳性家族史。

必须具备123项或124项或134项。

(二)相关检查检验项目

1、铜蓝蛋白测定。

2、尿铜测定。

3、肝功。

4、眼科检查。

十、系统性红斑狼疮

(一)诊断标准

1、颊部红斑。

2、盘状红斑。

3、光过敏。

4、口腔溃疡(口腔或鼻咽部无痛性溃疡)。

5、关节痛(非侵蚀性,累及2个以上外周关节)。

6、浆膜炎(胸膜炎或心包炎)。

7、肾脏病变(尿蛋白>0.5g/24h或定性>+++或管型)。

8、神经精神症状(抽搐或精神病)。

9、血液学异常(溶血性贫血,WBC<4×109/L至少2次以上,或淋巴细胞<1.5×109/L至少2次以上,PLT<100×109/L

10、免疫异常:dsDNA抗体(+)或抗Sm抗体(+)或抗磷脂抗体(+

11抗核抗体(+)(排除药物诱导的狼疮综合征)

患者出现或先后出现上述11项中4项或以上者即可诊断SLE

(二)相关检查检验项目

1、血常规。

2、尿常规。

3X线胸片。

4、抗核抗体检查。

5、生化项目: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γ-谷氨酰转肽酶(γ-GT)、碱性磷酸酯酶(ALP)、总胆汁酸(TBA)、总蛋白(TB)、白蛋白(ALB)、球蛋白(GLB)、白球蛋白比例(A/G)总胆红素(TBIL)、结合胆红素(DBIL)、非结合胆红素(IBIL)、尿素氮(BUN)、肌酐(CRBA)、KNaCaCl

十一、精神分裂症(慢性期)

诊断标准

(一)体征

1、反复出现的言语性幻听。

2、明显的思维松弛,思维破裂,言语不连贯,或思维贫乏或思维内容贫乏。

3、思维被抽入,被撤走,被播散,思维中断,或强制性思维。

4、被动、被控制,或被洞悉体验。

5、原发性妄想(包括妄想知觉,妄想心境)或其他荒谬的妄想。

6、思维逻辑倒错,病理性象征性思维,或语词新作。

7、情感倒错,或明显的情感淡漠。

8、紧张综合征,怪异行为,或愚蠢行为。

9、明显的意志减退或缺乏。

10、行为退缩,生活自理差。

同时具备4条以上。

(二)病程

满三年以上(含三年)精神病史,出具有精神专科医院住院三个月以上或累计住院二次以上病历。

无病历者,需提供相关诊断检查资料,并经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会诊小组出具会诊诊断。

须同时符合(一)(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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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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