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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中小学今起放假 公办小学校21日起招生
2008-07-21 07:26:0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张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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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21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教育部门获悉,全市中小学校将于今天起开始放暑假,9月1日正式开学。公办小学新生报名招生时间为7月22日至24日,公办初中的招生时间为8月11日至13日。全市统一于8月25日公布新生分班名单和教师组合名单,8月27日抽签确定各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全市所有小学、初中继续采用“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分班。

  适龄儿童必须入学

  据悉,今年哈市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由各区、县(市)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按各区、县(市)教育局划分的学区入学。年满6周岁(200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须登记进入小学就学。个别偏远农村地区实行6周岁入学确有困难的,由当地乡镇政府报区县(市)政府批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可适当推迟当地儿童的入学年龄。

  适龄儿童、少年因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农村地区须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区须经区教育局批准,方可暂缓入学。

  按要求,盲、聋、弱智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到居住地所在区举办的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或特殊教育班就学,如果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也可以到普通学校就学。

  初中不招小学未毕业生

  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辖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居住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置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

  在外地就读的哈尔滨市学生,要求返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的,由区县(市)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就读。

  民办小学毕业生要求回到公办初中就读的,由毕业生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按规定,各类初中学校不得招收小学未毕业和无小学学籍材料的学生。新生入学后,所有学校都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

  只有获得接受外籍学生资格的学校方可接受适龄外籍学生入学,未经审批的学校不得接收外国学生入学。

  艺术特长生不得跨区

  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初中体育、艺术基点校招收具有体育或艺术特长的学生,须由学校提出招生申请,经区、县(市)教育局主管招生和体育艺术教育的科室联合审查同意后报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实施。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须将本地区招收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的学校名单、项目名称、招生名额和招生办法等予以公示。要严格控制初中特长生招生的数量。初中体育、艺术基点校不得跨区招收特长生。特长生只能进行专长技能测试,不得进行其他内容和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测试。

  学校不得乱办班

  学校不得举办快、慢班和重点班,不得在省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外加收任何费用;坚决纠正中小学擅自举办实验班、特长班以及违规收费的做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因教育教学改革确需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的,必须经省教育厅批准后方可进行实验,不得加收费用。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