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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心爹称病拒付抚养费 法院:患病不成"拒养"理由
2008-07-22 11:19:4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桂玲 李若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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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22日讯 俗话说血浓于水,但一位狠心的父亲为了不支付抚养费竟不肯承认自己的亲闺女,还以女儿所患的精神疾病不属于无能力劳动为由逃避抚养义务。日前,法院终审判决父亲张东支付女儿张燕的医疗费和生活费。

  今年22岁的张燕因患有精神分裂症而无法工作,父亲张东离家多年,母亲赵梅独自一人抚养她并承担医疗费用。由于家庭困难,赵梅以张燕的法定委托人的身份将张东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抚养费和生活费。

  张东为逃避抚养责任,以张燕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为由申请进行“亲子鉴定”,经司法部门鉴定,张燕与张东符合生物学亲子关系,概率为99.99%。法院依此判决张东支付张燕的部分医疗费及生活费。

  判决后,张东又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患有精神病的张燕无能力以自己的劳动维持生活没有依据,并称自身患有多种严重疾病,无力支付抚养费。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张燕患有精神分裂症,无法参加工作,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条件,父亲主张其自身患有多种严重疾病,无力支付抚养费的上诉主张,并非其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法定理由。据此,法院终审判决张东支付张燕一半的医疗费用,并依据其工资标准支付张燕每月240元生活费。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