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4日讯 哈尔滨市卫生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标识、标牌等设置及管理“十统一”,加强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便于社区居民识别和利用社区卫生服务。
124家社区医疗标牌将统一
据悉,“十统一”包括社区医疗机构要统一布点规划、建设标准、标识标牌和基础设备等。其中,我市已完成的至2010年的社区医疗机构布点规划确定,原则上1个街道办事处设1个覆盖3万至10万人口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在距中心较为偏远的居民区适当建立若干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使居民从住所步行15分钟以内可以到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到2010年,全市8个区和3个县级市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30个。据了解,目前,国家已经规定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改造、建设标准,今年我市正在建设的45个机构全部按照统一标准建设。
通知还要求,对全市已有的124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在建机构的机构标识、室外牌匾灯箱、室内外墙体颜色、科室标牌、公示板等全部按统一要求改换。其中,省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示范点在7月末前完成,其他机构在9月末前完成。
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统一“着装”后,群众将非常容易识别卫生部门审批合格的社区医疗机构。同时,卫生行政部门也将加大查处冒用社区医疗之名的非法医疗机构力度。
高血压等6种病统一防治模式
为使社区医疗机构对社区居民的技术服务更为规范,“十统一”要求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以高血压、糖尿病、心血管疾病、脑卒中、恶性肿瘤、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6种常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为重点,规范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社区慢性病患者的管理,逐步实现以市、区疾控中心为技术指导中心,以社区卫生机构为服务平台的社区慢病防治模式。
另外,“十统一”还包括统一医学文书,即今后社区医疗机构为居民建立的健康档案,健康管理卡、簿及社区医生开具的处方等都将实行统一形式。市卫生局基妇处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正加紧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平台的建设。很快,全市将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的技术共享、资源共享和服务共享。
药品价格服务收费统一公示
通知还规定,全市各级社区医疗机构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对儿童计划免疫项目、免疫程序和收费标准,儿保和妇保检查项目与收费标准,其他诊疗项目与收费标准,药品规格与价格、辅助检查项目与收费标准及相关内容等统一进行公示,确保社区居民明明白白消费。同时,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健康教育、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所需的设备要按照统一标准进行配置。
据悉,今后,我市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专家将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的服务质量实行量化、动态的考核和绩效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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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统一”内容:统一布点规划、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标识标配、统一基础设备、统一制度规范、统一信息管理、统一公示内容、统一医学文书、统一慢病防治模式、统一考核评估办法。
新闻背景
目前,哈尔滨市有经过审批各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24家,据2007年不完全统计,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达到120万人次,出诊服务达到7万余人次,建立家庭病床近3万张。从今年起,市政府将连续3年每年投入3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建设和设备装备。2008年,哈尔滨市将此项工作列入市政府“惠民行动”项目,计划年内完成45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建设和7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备装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