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4日讯 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我省共立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75起,涉案金额11.3亿元,涉及群众3万余人。涉众型经济犯罪呈抬头之势,发案数量明显增多,危害程度进一步加剧。特别是今年发生的“4·28”黑龙江中科金源葆公司涉嫌集资诈骗犯罪案件,涉及范围之广、受骗群众之多、涉案金额之大,都是近年罕见,标志着我省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的升级。
据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薛世谦介绍,涉众型经济犯罪涉及面广,涉及到金融、农业、养殖业、保健品、环保、高科技、房地产等多个领域。受害群体几乎遍及社会各个层面,其中尤以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和中老年女性居多,地域多集中在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等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在这类案件中,受骗群众普遍缺乏防范意识,存在贪利和盲从心理。不法分子抛出的“低投入、高回报、零风险”诱饵,迎合了这些群众的投资心理,投资行为缺乏理性。
案例分析表明,犯罪嫌疑人往往会编制各种名目,以高额回报、共同致富为诱饵,骗取群众资金,其手法不断翻新。有的是以投资联营为名,采取产权转让后再返租手段进行非法集资的,有的是以投资绿色环保项目或者开发高科技项目为名进行非法集资的,有的以公司即将在境外上市为名,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擅自发行股票。不仅如此,犯罪嫌疑人还非常善于钻营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活动的漏洞,非法活动的性质越来越难以识别。一些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貌似合法的经营活动掩盖其非法目的。
据介绍,涉众型经济犯罪的主要涉案成员多有过非法集资、传销等前科劣迹,一些地方还逐渐出现专职从事资金筹集的“金融掮客”,一些涉案公司和企业能够在短时间内募集资金,都是由这些人具体策划实施,为犯罪活动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并从中谋取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