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5日讯 近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车管处了解到,机动车报停一天即可办结,车主不需要向交警部门交纳任何费用,同时,车辆停驶期间,不必缴纳养路费、车辆行驶等任何相关费用。
据省交警总队车管处负责人介绍,办理车辆停驶首先要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或注销登记申请表》,然后向交管部门提供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申请停驶时,车主需交回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车管所审核《机动车停驶、复驶或注销登记申请表》的内容,对已注册登记车停驶,须将该车号牌及行驶证收回暂存,为机动车所有人开具《停驶证明》。拿到《停驶证明》后,车主即可持停驶证明到养路费征收部门报停车辆养路费手续,这样在车辆停驶期间就不必缴纳任何费用。而在办理停驶后,车辆不能再上路行驶,必须妥善停放。
另外,在相关法律法规上,办理机动车停驶没有具体的时间限制,但在哈尔滨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机动车停驶,根据养路费征稽部门的规定,交警部门以每次停驶6个月为期限,超期要重新办理申请停驶手续。根据地方相关政策的不同,各地的停驶时间限制也有不同。而机动车在停驶期间需要恢复行驶时,交管部门应对机动车进行检验,批准复驶后,将号牌及行驶证发还给车主。车主可以持相关证明和当年养路费凭证到车管所办理复驶手续。在办理机动车停驶、复驶手续时,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结,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向交警部门交纳任何费用。
责任编辑:孙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