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5日讯 一男子酒后用鞋带勒住同事的脖子,抢走其兜儿内的钱和手机。日前,该男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据道里区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20岁的张某家住山东省沂水县,2004年12月曾因盗窃罪被判刑。两年前,他来到哈市,在道里区新发镇一家饭店打工。今年4月18日凌晨3时许,张某与同在一家饭店打工的青年杨某酒后来到附近一家旅店住宿。张某趁杨某熟睡,用鞋带勒住杨某的脖子,将其兜内140元钱拿走,又抢走杨某的手机和存折。逃离现场后,张某躲了几天,后来想到自己的身份证还在饭店老板手里,知道自己跑不掉,于4月23日自首。
日前,道里区检察院以抢劫罪对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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