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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失业保险金标准将提高 标准于8月出台
2008-07-25 12:33:11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林乐君 赵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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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25日讯 记者从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黑龙江省失业保险金标准将按高于城市居民低保标准20%的原则上浮,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标准将于8月出台。目前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待遇已符合此标准,是否调整尚不确定。

  省民政厅、财政厅印发通知要求,从今年起将全省城市低保标准平均提高到192元/月。按照规定,失业保险金应随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目前,黑龙江省失业保险金平均为230元/月。

  此次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调整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20%”的原则进行。目前标准已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的地区,仍可考虑物价上涨等因素,并根据当地基金结余情况,适当提高标准。

  据市失业保险中心主任刘东明介绍,哈尔滨市目前失业保险金为300元/月,符合高于低保20%(哈尔滨市低保待遇为245元/月)、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哈尔滨市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650元/月),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此次是否调整,将参考低保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及其他综合因素确定。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