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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中小学校开放操场亟待立法规范
2008-07-30 14:26:26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邢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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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30日讯 连日来,记者就部分中小学校关闭操场大门等问题进行追踪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在舆论和群众呼声面前,曾被关闭的学校操场大门又重新开放。近日,就学校操场开放等问题,部分专家和市民向社会呼吁,哈尔滨市中小学校开放操场亟待立法规范。

  市政协王德丰等委员认为,公办学校操场是政府多年投资的结果,属社会公共资源,应该让市民享受和充分利用,达到健身的目的。目前国内其他城市的学校公共资源都进行了开放和广泛利用,哈尔滨市关于中小学校操场开放的政策,符合广大群众的利益,但这种公共资源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使学校操场开放走了弯路,这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反思。

  专家评语:公共资源没有法律法规规范,学校操场开放与否,无人监督检查、无人问责、无人追责,形成了法规监督处罚空白。

  南岗区省直离休干部赵洪强认为,2006年5月9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区中小学校操场面向社会开放的通知》,但对不开放操场的学校,究竟谁来监督、检查,谁来对符合条件但拒不开放操场学校进行处罚等,《通知》中没有规定,这是《通知》的欠缺,因此造成开放“一阵风”,两年后,许多学校操场大门紧闭。

  专家评语:《通知》不是法律法规,《通知》只是行政性文件。要想杜绝开放“一阵风”,就必须建立健全适合哈尔滨市实际的关于《哈尔滨市中小学校操场向社会开放的规定》地方法律法规。

  据市教育局有关部门介绍,各区开放多少学校操场,由各区教育局上报区级政府批准,开放学校操场由各区教育局管理,市教育局只负责领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公益岗工资,然后下发到各区教育局,各区究竟开放多少学校操场,由各区教育局掌握,市教育局没有监督检查职能。各区教育局主管部门认为,没有部门规定该区究竟该开放多少学校操场,学校可自行掌握。

  专家评语:目前,哈尔滨市学校操场开放法律法规处于空白,造成群众监督空白;造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空白;造成处罚空白等。

  据了解,2006年5月后,在市政府等有关部门的关注下,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在市财政紧张的情况下,拿出了166名专门管理开放学校操场的公益岗,并由市财政、劳动等部门,每月向管理学校操场的公益岗下岗职工发放工资及“三险”。

  同时,按照市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市体育局在体育器材紧张的情况下,特地向开放操场学校拨出300套篮球架子和乒乓球案子等,供群众在开放学校操场晨练使用。据了解,由于这些体育器材使用情况模糊,今年体育器材停止拨发。据调查,市政府拨出的学校开放操场公益岗使用情况出现了许多问题。市体育局拨出的300套体育器材,究竟有多少在为晨练群众使用,这也是个未知数。

  专家评语:由于没有法律法规约束,公益岗、体育器材等使用情况,是一本糊涂账,目前亟待建立一整套检查监督法律程序。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