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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走失死亡 公寓赔7000元
2008-07-31 07:46:3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贾晋璇 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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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31日讯 郑某的父亲从老年公寓走失,被人在一小区内找到,送医院后死亡。郑某认为是老年公寓护理不善致使父亲走失并死亡,遂将老年公寓起诉至法院。

  2006年2月1日,哈尔滨市市民郑某将父亲送到汪某开办的一家老年公寓,郑某每月支付汪某服务费500元。2006年9月2日,郑父像往常一样出门溜达后就没有回来。三天后,郑父在哈市道外区某小区门洞内被派出所民警发现,并被送到医院抢救。住院期间,汪某为郑父支付了7000元医疗费。同年9月13日,郑父在医院死亡。事后,郑某将汪某起诉至法院,认为父亲的走失及死亡与汪某看护不周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请求法院判决汪某赔偿12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老年公寓负有管理责任,汪某在郑父住院治疗期间所垫付的7000元医药费,可作为郑父意外走失的适当补偿。近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汪某给付郑某补偿金7000元,驳回郑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