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4日讯 日前,省纪委下发了《黑龙江省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简称“双十条”),明确规定了农村基层干部的从政行为。为抓好“双十条”的贯彻实施,更好地为新农村建设服务,推动农村改革发展,从即日起,黑龙江日报同省纪委合作开辟“党风廉政建设在农村”专栏。此组报道将总结各地的经验做法、弘扬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先进事迹、剖析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以期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典型事例
1、2007年讷河市共组织有关部门评估资产10起,为村集体增加积累32万元;对7.2万株集体林木实行竞价拍卖,林木收入达582.7万元。
2、2007年,讷河市共审计了46个村,审计资金总额2892万元,查处违法违纪金额122万元,处分党员干部38人,为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48万元。
记者调查
讷河市结合实际,把规范农村财务管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来抓。针对税费改革后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农村财务管理办法,实行村级财务、资金“委托双代管”制度,即组织实施村财民理乡代管和会计代理制,在乡镇农经站建立村级财务委托代理中心,承担委托代理工作。全面实施农村财务电算化,将财务处理、集体资产管理、财务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经统计、农经和会计人员管理等内容纳入到电算化中,加强管理,规范运作,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为保证会计代理制的科学合理,该市还加强村级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对农经人员、代理会计、报账员进行政策和业务辅导。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的同时,讷河市把审计监督与民主监督相结合,及时进行村务、账务公开,使群众对政务、村务、党务具有知情权、参与权。对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计,并及时将审计结果公布于众,通过审计杜绝村干部贪污、挪用、浪费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生。近年来,讷河市把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
黑龙江日报点评
村级财务资金“委托双代管”制度,去除了财务管理中的人为因素,从源头上杜绝村干部营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健全和完善了包括财务开支审批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农民负担管理制度、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各级财务人员的行为,达到账目清、关系顺、业务强,避免因账目管理混乱,而给违纪人员以可乘之机。
通过村务、账务公开和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使各种不合理开支和手续不全单据逐年减少。有力地遏制了农村经济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