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哈市将施行卫生十条禁令 举报违规医生奖励1000元
2008-08-08 08:21:07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高晶霞 杨茉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8月8日讯 昨天,记者从全市卫生系统“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选活动推进会上获悉,从9月1日起,哈尔滨市将实行《医疗卫生十条禁令》,其中明令禁止医生在处置伤口、手术等“动手”为患者治病时接听移动电话,市民可随时举报医生的违规行为,调查属实后,将奖励举报人1000元。

  据了解,2004年哈尔滨市曾推出《哈尔滨市医疗卫生人员十条禁令》,此次的《医疗卫生十条禁令》是在原有禁令的基础上,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将禁令制定得更加具体、实际。对违反“十条禁令”的医护人员,哈尔滨市卫生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待岗处理、行政处分等。情节严重者,将依法吊销其执业证书,并追究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取消所在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同时,各区、县(市)卫生局和各医疗单位将设立举报电话,有专人负责受理,对举报的问题一经查实,将奖励提供确切线索及证据的举报人1000元,该奖励款将从违反《医疗卫生十条禁令》人员的奖金和工资中扣除。

  1.在招标采购、使用药品、器械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2.勒卡、索要红包

  3.酒后上岗

  4.私收现金

  5.在医疗操作过程中接听移动电话

  6.私自外出行医

  7.出具虚假医学证明

  8.非法鉴定胎儿性别

  9.不执行首诊负责制,延误病人抢救治疗造成严重后果

  10.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相关资料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