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13日讯 ( 记者 朱丹钰 ) 8月13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了《黑龙江省防沙治沙条例(草案)》。
我省是土地沙化日趋严重的省份之一,沙化土地主要分布在大庆市、泰来县、富裕县等9个市、县,此外由于过度开垦等原因,近年来已发现我省中、东部地区的部分县市特别是三江平原一带出现了严重沙化和潜在沙化状况。由于我省尚无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对防沙治沙工作进行更有针对性的规范,致使防沙治沙工程建设和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带待解决的问题。
《黑龙江省防沙治沙条例(草案)》内容基本涵盖了防沙治沙工作的各个环节,针对我省防沙治沙工作的现状和迫切许需要解决的问题,补充、细化或者重申了上位法的有关规定,建立了沙区地方政府及其领导的治理目标责任制度,并对防沙治沙的资金投入作出了原则规定,对沙化土地实行分区管理,对预防土地沙化提出了具体要求,采取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治理沙化土地,并明确了法律责任。
审议时,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制定这个条例非常必要,总体看,这个条例(草案)很全面、细致,这种地方性法规根据我省情况采取的措施还是很有利的。
组成人员认为,土地沙化有一定程度是由采沙造成,条例应在这方面补充相关内容加以规范。
组成人员建议,在条例(草案)中应适当加大处罚力度,以引起高度重视,并进一步细化。条例中还应更加明确行政主体在防沙治沙中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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