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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重点公路建设筹集资金 煤炭企业开征交通建设费
2008-08-14 09:13:01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盛视
东北网8月14日讯 近日,省政府正式批准:自本月起对煤炭生产企业收取交通建设费,原煤需每吨缴纳10元钱。
按照规定,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煤炭生产企业要按原吨含洗混煤的实际消量每吨缴纳10元的交通建设费。交通建设费由各级地方税务部门负责代征,就地全额入缴国库,纳入省级预算。
我省这次开征交通建设费是为了在今后4年内筹集交通建设资金28亿元,为今后交通建设拓宽资金来源和渠道。省政府要求交通建设费必须用于全省重点公路建设,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省交通部门提出使用计划,经省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地方税务部门要对交通建设费足额征收,及时入库。省财政部门要做好对交通建设费收支管理工作,其他部门要积极配合。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