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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购物"七宗罪" 部分产品价是出厂价10倍
2008-08-14 15:19:02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沈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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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14日讯 目前,电视、网络购物己经成为广大市民购物的一种途径,它在提供方便的同时,也为消费者带来不少烦恼。日前,哈尔滨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公布了电视购物存在夸大宣传、逃避监管、无售后服务等“七宗罪”。

  近日,哈尔滨市消费者庞先生向12315投诉称,他通过电视购物节目购买了一台数码相机,广告上说相机是300万像素,但实际上是250万像素,并且使用时出现图像失真、声音模糊的情况。消费者刘女士花1988元订购了电视购物节目中的一套化妆品,使用半个月后脸上出现黑斑,并有过敏反应,销售商却拒绝退货。通过综合分析,举报中心公布了电视购物“七宗罪”:一是夸大功能。主要是那些增高、美容、丰胸、减肥等产品;二是名人代言。很多电视购物产品将聘请名人代言作为促销手段,来欺骗消费者;三是虚假“权威”。打着国外某著名大学的旗号,杜撰几个并不存在的科研机构或者著名科学家;四是特技处理。用特技处理消费者使用产品前后的对比照片或图像来证明产品的效果;五是超级暴利。部分电视购物产品售价会超过出厂价10倍左右;六是逃避监管。很多电视购物公司注册地址是假的,也找不到真正的法人;七是无售后服务。电视购物一般都是异地做广告异地经营。

  为此,12315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电视购物时要事先掌握选购商品的相关信息,最好选择在本地有经销商,有售后服务网点的产品,售后服务承诺要有书面形式,要注意索要和保存购物发票等凭证,尽量采用货到付款的购买方式

责任编辑:孙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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