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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
2008-08-15 16:06:46 来源:东北网  作者:刘伟 朱丹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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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

  保证对义务教育的投入

  东北网8月15日讯(黑龙江日报记者 刘伟 东北网记者 朱丹钰) 12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组成人员认为,执法检查报告对全省贯彻义务教育法取得的成绩概括得实事求是,对存在的问题归纳得比较准确,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组成人员对我省今后进一步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提出了意见。

  要加强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工作,使义务教育法的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到社区、到家庭、到公民,成为全社会关注并重视的大事,促进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各方面权利、义务得到进一步落实。

  要保证对义务教育的投入,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教育投入要向义务教育倾斜,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向弱势群体学生倾斜;要确保学校公用经费足额到位,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编制均衡配置学校的师资力量;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尤其要提高农村和薄弱学校校长和教师水平;要建立和完善农村教师的激励机制,吸引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加快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

  要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工作。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更新教育观念,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实施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转变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把素质教育落到实处;要在教育实践中关注和研究实施素质教育出现的新情况,不断提高素质教育整体水平。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