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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起哈尔滨市中小学“一费制”首次取消杂费
2008-08-19 10:43:08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吕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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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19日讯 今年秋季,哈尔滨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28万余名中小学生首次免交杂费,城市初中生每年每生免收260元,小学生每年每生免收220元,城区孩子每年的6850余万元的杂费将全部由政府埋单。记者从哈尔滨市教育局获悉,今年秋季哈尔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除免交杂费以外,其他收费按照“一费制”收费办法收取。

  城区义务教育取消杂费

  据介绍,“一费制”是指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每学期开学后,学校只向学生收取一次费用。今年秋季“一费制”的收费范围首次缩小,取消了杂费。“一费制”实施范围为各级政府举办的普通中小学(含初等职业学校)和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及特教班。

  学生用教科书要按国家教学大纲、新课程标准的要求,由教育行政部门在省教育厅与省新闻出版局向社会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选定。每门课程只能选定一种(不包括教辅材料和课外读物)。

  “一费制”收费按学期收取,学生用教科书费实行按学年一次性收取,多退少补。

  学生自愿选择代收费项目

  服务性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按成本收费,多退少补,严禁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否则按乱收费查处。

  班费:每生每学期3元。

  体检费:城市和县(市)政府所在镇中小学普通体检每生每学年4元,其他乡(镇)、城市郊区学校每生每学年2元。进行胸透、便检或血红蛋白测定检查的,按有关规定另行收费,原则上低于市场价格(普通体检项目含身高、体重、胸围、坐高、脊柱、四肢关节、营养评价、发育评价、视力、辨色力、听力、肺活量、背肌力、握力、沙眼、龋齿、嗅觉)。

  农村中小学取消代收项目

  今年春季,哈尔滨市农村54.5万中小学生就免交了杂费,还免收学生的教科书费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已经实现了免费教育。今年秋季,农村孩子全部实现免费上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可以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但不准强迫。学校应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学校摊派集中就餐。学校校田地和勤工俭学收入应对学校食堂给予一定的补贴,以尽量降低学生伙食成本。取消包括作业本费、教辅导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借读费等费用。

  农村中小学取消各种服务性收费项目,如班费、文体活动费、体检防疫费、存车费、热饭费、饮水费、单元练习册费、课后看护费、毕业年级补课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康复训练费等,相应的合理支出应纳入公用经费支出范围,不得向学生收取。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