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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招聘实为办学 交了近千元工作遥无期
2008-08-19 15:05:48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周同洋 李洁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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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完美广告公司开出的学费收据

  东北网8月19日讯 交了近千元培训费,所应聘的工作却遥遥无期。日前,5位读者向记者反映,因无法忍受受聘公司一拖再拖、不安排工作,他们已向劳动部门投诉。记者调查发现,该公司名为招聘,实为办学。

  【投诉】

  应聘信息员先当推销员

  5日,据大学刚毕业的小林介绍,7月初,她在省国土资源职业技术培训学院招生办公室里交了980元培训费,招生人员称,他们为国家第二次土地调查(简称“二调”)招聘地理信息绘图员、土地外业调查测量员,这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得先学习三个软件。招生人员给小林讲了很多学习这方面知识的好处,并表示培训结束后将颁发结业证书、安排相关工作。就这样,小林在交了培训费后,用三周时间学习了三个软件的使用方法,在此期间,小林还特意买了几本相关的参考书。

  7月31日课程结束,8月1日,小林等人被通知到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红霞街的一家广告公司去工作,当天该公司的潘总在给小林等人开会时说,目前还没接到“二调”的工作,大家先练习绘图。接下来,该公司安排小林等人做一些写传单、发传单、产品推销等方面的工作。交了那么多培训费学习相关软件,到头来干的却不是他们应聘的工作,而是一些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的活儿,小林等人觉得上当了,陆续找潘总退学费,却被告知已经接受了培训,退钱是不可能的了。

  【暗访】

  广告公司做起中介

  7日,记者来到位于化工路上的省国土资源职业技术培训学院,该学院门上贴着:“国土二调外业测量员、地理信息绘图员培训班报名在室内招生办”。记者来到招生办,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培训班已经结束了,是一家广告公司租用他们的教室和老师,双方是合作关系,具体情况还得找校长了解。当天,记者打电话给这家广告公司的潘总,表示想应聘“二调”工作,对方表示须交980元培训费,当记者问是否培训工作已经结束时,对方表示可以找专人在公司进行辅导。

  11日,记者与投诉者一同来到位于红霞街31号的该广告公司,在那里见到了潘总。潘总表示,这批招聘来的人员不遵守纪律,让他们练习绘图,帮助公司做点别的工作,他们却主动离职了。当记者问何时发结业证时,潘总表示:“练会了才能考试,考试合格才可以发证。”至于究竟什么时候能考试发证,潘总始终说还得等等,定不下来。

  当记者问究竟是否有“二调”工作时,潘总表示,虽然他们公司没有获得这项工作的资质,但他可以从别人手里“包活”,至于何时能包下来,还不一定,小林等人考试合格后,他也可以向其他有资质的公司推荐。现在小林等人可以做些推销等公司的其他工作。但在考试合格、签订合同之前,还不能发工资。

  记者看到该公司屋里挂着哈尔滨完美广告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项目写着:设计、制作、发布广告业务室内装饰设计、企业产品营销策划,并没有关于土地测绘方面的项目,更没有中介服务等内容。

  【调查】

  联合办学规避法律

  ●学费收据是三联单

  在调查中,记者在哈尔滨市道里区劳动局看到了完美广告公司与省国土资源职业技术培训学院联合办学的协议书复印件。不过,记者发现开给所有应聘者的学费证明却是盖有完美广告公司公章的三联单。对此,潘总解释说,由于他负责招生工作、代理收费,所以盖了他们公司的章。

  ●尚未获得资质

  关于“二调”工作记者咨询了省国土资源厅,在工作人员提供的网站上,记者发现此项工作是以招投标形式进行的,中标单位都是勘探勘测公司,并没有完美广告公司的名字。

  ●联合办学不产生劳动关系

  关于完美广告公司的行为应该怎样定性,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该公司采用联合办学的方式,使应聘者与公司之间没发生劳动关系,所以不能用《劳动合同法》来规范其行为,但是应聘者交了培训费、安排工作却一拖再拖、让应聘者主动离职的行为,已经形成一种常见的招聘陷阱。另外,该公司超范围经营、不开具正规培训发票等都是很明显的违法行为。

  【警示】

  聘前收费多为陷阱

  13日,记者来到哈尔滨市道里区劳动保障局监察科了解情况,该科王科长表示,小林等人的投诉还在审理中,现在还缺少学校方面的证据。但很明显,招聘时进行收费性培训已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应聘者缺乏这方面的自我保护意识。任何招聘行为都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抵押金、培训费,收费行为多为招聘陷阱。

责任编辑:孙岚